第35号
丹棱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陈兴明因工作需要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兴明的代表资格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陈兴明同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丹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67名,缺额6名。
特此公告。
丹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