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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5-07-21 19:19 【字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齐乐镇新桥社区2、6、7组和杨场镇曾坝村5组,古井村1、2、3、5、6、9组,金龙村7组,金牛社区1、5、6组,朱沟村2、3、4组,观音社区4、5组村(居)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拟用于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涉及的镇政府于2025年7月21日开始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公告方式

本公告于2025年7月2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张贴、村务公开栏张贴等发布,并同步在丹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cdl.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止。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