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张场镇直属事业单位设置及人员划转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丹委编发〔2024〕34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拟向丹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经张场镇人民政府同意,我单位注销后,其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全部由丹棱县张场镇便民服务中心承接。
特此公告。
联系人:祝玉琳
联系电话:028-37283064
丹棱县张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