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取水单位:
你们提交的2024年度取水计划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各取水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和我县水资源状况,按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审核研究,现将2024年度取水计划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请加强用水管理,认真执行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计划指标见附件)。
二、要严格执行下达的取水总量,确因扩大生产需要增加取水量的,应提前(本年度11月1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取水许可范围内增加取水计划,以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对不申请增加取水计划擅自超计划取水的,对超计划取水部分按照2-3倍税率征收水资源税。对超许可取水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三、要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建立用水台帐,实行计量取水,
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并按时填报《年度取用水总结和年度取水计划审批表》,上报的数据和材料必须真实,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或拒报。
四、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我局有权依法予以限制取水。
五、要积极开展水的循环利用、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节约用水,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减少废污水排放量。
六、请各取水单位按规定于当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申请,便于我局及时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指标。
联系电话:028-37106784
通讯地址:丹棱县牌坊路174号
邮 编:620200
附件:2024年取用水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