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5日,丹棱县召开了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方案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公告如下:
一、定价决定
(一)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分为三级。比价关系为:1:1.4:1.9。
第一档:每户每月15吨及以下,用水价格为2.40元/吨。
第二档:每户每月16—25吨,用水价格为3.40元/吨。
第三档:每户每月25吨以上的部分,用水价格为4.60元/吨。
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水以及学校教学和养老福利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农民自有自营为主从事旅游经营用水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用水执行合表价格:2.60元/吨,与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比价为1:1.08。
(二)阶梯水价水费计收办法。阶梯水价的水费计收实行超额累进制度,计算公式为:
居民生活用水缴费=第一档用水量×第一档水价+第二档用水量×第二档水价+第三档用水量×第三档水价
示例:一户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当月水量30吨,第一阶梯水量为15吨,第二阶梯水量为10吨,第三阶梯水量为30-15-10=5吨,当月水费为:15×2.4+10×3.4+5×4.6=93元。
(三)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用水优惠。对低保人员、城乡特困人员3吨/人、月以内的用水量每吨优惠0.40元(当月用水量超过人均3吨的,超过部分按阶梯水价执行)。
(四)非居用水价格。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1.80元/吨调整为3.00元/吨,政府对企业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五)特种用水价格。新增特种行业用水分类,价格3.60元/吨。
(六)执行时间。调整后的价格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及采纳情况
通过公开征集、消委会推荐、行业组织邀请等形式,本次听证会共有听证参加人31名,含消费者、经营者、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供水、法律、财务等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代表,其中消费者16人,占比51.6%。
31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此次听证会听证项目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合法,听证方案准备充分、资料完备、价格合理,听证内容公开。31名参加人认为农村居民用水实施阶梯价格方案依据充分,符合我县供水实际,现行供水价格调整可行且很有必要,同意本次阶梯价格方案;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1.供水单位提高供水服务工作,加强管网维护,保障供水稳定性,同时增加紧急维护快速办理通道,公开维护电话等的建议。
2.持续做好水质监测,确保用水水质安全。
3.对尚未通自来水偏远地区尽快通水的建议。
4.加大节约用水宣传的建议。
供水经营单位接受参加人建议,将认真及时抄表到户,并每月固定日期派遣收费人员驻村服务,方便群众缴纳水费;将加大管网巡检力度,不定期地对全镇范围内供水管网进行巡查,发现漏水情况及时抢修,尽量减少水损,降低供水成本;正在各乡镇各户张贴供水明白卡,划定片区由专人负责解决各类用水问题,向全社会公布负责人电话信息,加强供水及管网漏损监督。
关于供水水质监测与供水安全问题,目前我县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源,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已基本实现了安全饮水。县水利局承诺争取在明年春节前为偏远地区群众接通自来水,使山区群众都能喝上放心水。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政府供水主管部门采纳参加人建议,将指导供水企业加强价格和收费公示,加强节约用水政策宣传,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价格政策。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政策跟踪,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维护居民合法价格权益。
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