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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热点问答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5-07-28 09:28 【字号:  

一、单位没有残疾人用工,是否还需要申报呢?

答:需要申报。根据《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按时申报残保金。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到单位所在地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自核自缴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二、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需要由残联或者是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确定,那我们是如何去残联或者是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呢?

答:(一) 已安排残疾人的单位需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进入税务登记地残联服务网页,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项,然后点击在线申请进行申报。

(二)或按税务登记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求,持相关材料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三、在职职工人数如何计算?

答: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计算公式如下: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举例:A公司2024年各月职工人数分别为:1月100人,2月90人,3-12月每月95人 ,全年在职职工人数=(100+90+95×10)÷12 = 95人。

四、年平均工资如何计算?是否包含当年离职人员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举例:某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全年工资总额为1200万元,则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00÷100=12万元。

现2025年申报的是所属期2024年度的残保金,如离职人员是在2024年度内离职,则2024年发放的工资应包含在工资总额中,计算时正常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