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市残疾学生有书读,减轻残疾学生及部分困难残疾家庭子女经济负担,为残疾学生实现梦想助力。现将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县(区)残联现行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公布如下:
眉山天府新区
一、资助对象
眉山天府新区辖区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残疾学生;全日制专科、本科及以上(含高职院校)在校残疾学生。已享受教育系统全额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贴的残疾学生和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残疾学生除外。
二、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小学生500元/生·学期,残疾初中学生625元/生·学期,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残疾学生1000元/生·学期,残疾大学生1000元/生·学期。
三、申领程序
申领材料。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出示申请人的残疾人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提出申请并填写《眉山天府新区残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批表》。
申领流程。就读学校初审→街道(乡镇)复核→新区教体文旅局复核→社会事务局审定→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联系电话:
028-36655965。
东坡区
一、资助对象
东坡区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在校残疾学生。已享受教育系统寄宿或非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或已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残疾学生不享受此资助。
二、资助标准
幼儿阶段残疾学生2000元/生·年;小学阶段学生1000元/生·年;初中阶段学生1300元/生·年;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阶段学生2000元/生·年;大学阶段学生2000元/生·年。
三、申报程序
申领材料: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残疾人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
申领流程:就读学校初审核→镇(街道)残联审核→区教体局、区残联审定→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联系电话
028-38103569。
彭山区
一、资助对象
具有彭山区户籍的小学至大学以上在校持证残疾学生。(已享受教育系统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和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残疾学生除外)
二、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小学生资助标准:1000元/生·年。 初中学生资助标准:1250元/生·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残疾学生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全日制本、专科及以上(含高职院校)残疾学生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三、申报程序
申领材料: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申领流程:残疾学生就读学校初审→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审核→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审核→县教育资助中心核实→区残联审定→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联系电话
028-37621118。
仁寿县
一、资助对象
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仁寿县户籍残疾人在校学生中,未享受教育系统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贴的残疾学生和国家助学金的残疾学生。
二、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小学生1000元/生·年,残疾初中生1250元/生·年,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残疾学生2000元/生·年,残疾大学生2000元/生·年。
三、申领程序
申请材料。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申领流程。残疾学生就读学校初审→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审核→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审核→县教育资助中心核实→县残联审定→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联系电话
028-36298455。
洪雅县
一、资助对象、范围
具有洪雅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除已享受教育系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和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残疾学生外,幼儿阶段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生和初中生、普通高中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学及研究生(均以学籍为准)。
二、资助标准
(一)在读残疾幼儿园学生每生资助2000元/学年。
(二)在读残疾小学生每生资助1000元/学年。
(三)在读残疾初中学生每生资助1250元/学年。
(四)在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残疾学生每生资助2000元/学年。
(五)在读残疾大学生和研究生每生资助2000元/学年。
三、申领程序
申领材料。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填写《洪雅县残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表》,经学校初审后报镇残联(以上资料,一式二份)。
申领流程。镇残联受理初审→公示→县残联审核→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联系电话
028-35150027
丹棱县
残疾学生资助
一、资助对象
除学前保教费减免、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困难生生活补助和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残疾学生外,持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丹棱县户籍在读残疾幼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学及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幼儿阶段残疾儿童200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小学生1000元/生·年,残疾初中学生1250元/生·年;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残疾学生2000元/生·年,残疾大学生及研究生2000元/生·年。对教育系统减半享受资助的残疾学生按照资助标准进行补差资助。
三、申领程序
申领材料。由残疾人学生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申领流程。残疾学生就读学校初审→户口所在地乡镇审核→县教育资助中心复核→县残联审定→通过“一卡通”发放。
困难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丹棱县户籍,持有有效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已脱贫(原建档立卡)、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低收入(低保边缘)残疾人在读子女,包括幼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学及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在读困难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500元/生·年。
三、申领程序
申领材料。残疾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长和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申领流程。残疾学生就读学校初审→户口所在地乡镇审核→县残联复核→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联系电话
028-37219676
青神县
一、资助对象
(1)具有青神县户籍,持有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认定为低保、特困、原建档立卡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低保边缘残疾人)。(2)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的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二、资助标准
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和困难残疾家庭大学新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减免幼儿园在园困难残疾儿童1000元/生·年,对到专业特校就读的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补贴400元/生/月。
三、申领程序
申领材料。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申领流程。乡镇残联初审→县残联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一卡通”发放。
四、联系电话
028-38862922
来源:眉山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