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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残疾人证办理指南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2024-07-24 09:32 【字号:  

一、事项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新办、挂失补办、换领、残疾类别/等级变更、迁移、注销。

二、受理对象:自然人。

三、证照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办理流程及提交申请材料

(一)新办

1、申请残疾人证的自然人,于法定工作日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原件、3张两寸白底彩照)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残联进行申请。

2、乡镇残联自接到申请起,认真审核申请人相关申报材料,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并盖章后交由申请人。

3、申请人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及相关的病例证明(诊断证明)到残联指定的评定医院(丹棱县人民医院和丹棱恒康精神病医院)进行残疾类别及等级的评定。

4、县残联自收到评残医院评定意见后,将评定意见下发到乡镇残联,由乡镇残联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县残联根据医院评定意见制证、发证。

(二)挂失补办

1、申请人于法定工作日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原件、1张2寸白底彩照)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

2、乡镇残联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填写《残疾人证挂失补办审批表》并上交县残联。

3、县残联自收到乡镇残联上交的《残疾人证挂失补办审批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后,及时制证、发证。

(三)换领

申请人于法定工作日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残疾人证、户口本、身份证、一张2寸白底彩照)到县残联进行残疾人证换领,换领后原残疾人证需交回县残联。

(四)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1、申请残疾人证的自然人,于法定工作日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原件、3张两寸白底彩照)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残联进行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申请。

2、乡镇残联自接到申请起,认真审核申请人相关申报材料,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并盖章后交由申请人。

3、申请人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及相关的病例证明(诊断证明)到残联指定的评定医院进行残疾类别及等级的评定。

4、县残联自收到评残医院评定意见后,如果残疾评定等级发生变化,由乡镇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县残联根据医院评定意见制证、发证(发证时同步收回该申请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迁移

申请人于法定工作日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残疾人证、户口迁移到丹棱县后的新户口本、身份证、一张2寸白底彩照)到县残联进行残疾人证迁移,县残联及时制证、发证。

(六)注销

由乡镇残联收集《残疾人死亡花名册》上报到县残联,由县残联进行残疾人证注销。

五、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残联不收取办理残疾人证的工本费用,医院检查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七、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乡镇残联专职干事代领后及时送达申请人

八、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

县市民服务中心:028-37206683

齐乐镇:028-37260136  仁美镇:028-37280022

杨场镇:19140506496  张场镇:028-37283905

顺龙乡:028-37197030 

九、监督投诉渠道:

丹棱县残联:028-37206623

十、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