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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2023-03-27 10:13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根据《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推动全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为主,线上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用人单位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详见附件

(二)线下申报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丹棱县市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0月31日。用人单位须在规定时间段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否则系统将无法受理办理。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计算口径

(一)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安排重度残疾人之外的1名其他各级各类残疾人均应当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二)用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若残疾人证不在有效期内,不得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残疾人证有效期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推送信息为准。

(三)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被派遣残疾人应当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重复计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就业人数;以非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工资支付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不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应当计入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申请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证的残疾人已与其他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交《残疾人申请变更用人单位确认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申请变动实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按残疾人提交的《承诺书》认定的用人单位办理;申请变更用人单位相关事项应当在按比例就业情况残疾人联网认证窗口办理,《承诺书》可在认证系统下载打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在窗口申报时,应当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盖章(用人单位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确认呈报材料及信息准确性、真实性。《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可在认证系统下载。

(二)该通知经OA办公平台发送,请县级各部门(单位)转发下属单位,请经开区管委会转发园区内用人单位。同时,县残联将通过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QQ群等形式,将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有关要求广泛告知用人单位,积极帮助解决申办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做深做细做实服务,切实提升用人单位满意度。

联系人:杨树,咨询电话:028—37206683

附件:联网认证流程图


丹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21日


联网认证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