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采用“公建民营”经营管理,于2019年5月正式运行以来,已完成三年运营期,根据政府采购要求托养中心运营方三年运营服务期满后,需重新确定托养运营服务机构。根据中国残联《“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残联发〔2016〕29号)文件要求,丹棱县残疾人联合会拟对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公建民营”经营管理采购服务单位进行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服务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及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公建民营”经营管理。
2.服务内容:经营方接收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年龄为就业年龄段且户籍为丹棱县的智力、肢体1-2级重度残疾人入住托养中心。经营方进场后应完善托养中心设备设施和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托养服务,并合理开发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3.采购预算:1350元/人/月(即最高限价),入住后由丹棱县残联按照实际入住人员时间(现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有符合入住条件残疾人16人)按中选价格予以补贴。对不是就业年龄段及重度残疾人以外的残疾人入住,收费标准按丹棱县发改局审核收取。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
(1)政府补贴:丹棱县户籍持证重度肢体残疾人及智力残疾人;
(2)社会服务:丹棱县户籍持证社会普通有托养需求残疾人。
托养中心的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残疾人托养中心业务范围的经营事项。
2.项目目标:
运营机构根据《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残联发〔2013〕20号)文件要求,将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打造成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专业化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解决我县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集中托养问题。
3.配套硬件:
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于2019年投入资金300余万元新建,托养中心设备设施包括1373.73㎡两层的楼房(含房间托养用房16间),共设床位30张。另配有管理办公室、康复训练室、会议室等功能室,并拥有工疗、农疗场地及充足的户外活动空间。
4.实施方式:
(1)公建民营项目实施期间,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国有资产产权和机构性质不变,所有权和使用管理权分离,并将交由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运营。
(2)在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的现状情况下,运营方投入部分资金用于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的功能建设和管理运营。
(3)运营管理期间,运营方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5.托养服务主要内容:
(1)生活照料和护理
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包含一日三餐膳食服务)和护理以及健康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
(2)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在服务对象能力范围内为其提供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基本能力训练服务。
(3)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为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服务、基本的文化体育娱乐等休闲活动服务和一般性心理咨询引导服务,通过特定场景模拟重现等方式帮助服务对象了解、熟悉社会场景,克服或缓解心理和行为上的障碍,改善不良意识、行为和消极倾向,逐渐掌握社会交往的基本技能。为适宜的服务对象提供参与真实社会活动的机会。
(4)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
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合适其身体和心理条件状况的技能培训课程和训练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自愿参与简单生产劳动的机会,对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服务对象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5)辅助性就业
针对智力和重度残疾人因劳动就业能力不足,无法进入竞争性就业市场实际状况,通过集中组织残疾人参加适当生产劳动,帮助他们提高劳动技能、改善身体生活状况。辅助性就业机构包括工疗农疗、托养机构中的庇护工场等。
(6)支持性就业
由专业就业辅导员专职辅助服务对象,使服务对象能够在普通企事业单位(非庇护工场等专门雇佣特殊群体的工作场所)获得稳定、有收入的工作机会。直至服务对象顺利过渡、融入工作环境,工作能力得到提升,就业辅导员再逐步减少介入。
(7)运动功能训练
为已接受过医疗康复服务之后的服务对象开展以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为主的运动康复训练,增强其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同时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三、商务要求
*1.运营期限:合同期限为3年。
*2.设施设备投入:成交运营方负责对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营所需的部分设备设施进行完善(运营方需提供设施设备采购清单和费用发票以备采购人核查)。
3.政府扶持政策
在运营期间,县残联根据机构内实际入住时间计算符合财政补助条件残疾人,按中标价的人均补助标准,在每季度底验收或绩效评价合格后,由经营方开具正式票据,县残联根据票据拨付承包运营机构。
*4.在运营期间保证财政补助残疾人年平均入住率不低于床位的50%,确保入住对象得到优质的服务。
5.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1)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处理率100%;
(2)每月进行满意度调查,每次调查的人数不低于托养人数的2/3,残疾人或家属对服务的满意率在90%以上,有满意度结果分析与改进措施。
6.运营要求:
*(1)成交运营方对厨房、办公室、康复训练室、工疗、农疗场地等设备设施进行强化和完善。
(2)成交运营方强化院内环境绿化等,要求院内整体环境整洁美观。
(3)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需完善部分生活基本设施设备预投入清单(预投入预算约6万元),供应商在进场后15日内完成以下基本设备,保障机构正常运营(价格仅供参考)。
投入资金项目 |
设备设施投入明细 |
单位/标准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强化食堂设备设施(满足30人就餐标准) |
包括:锅、碗、餐具、部分伙食团所需设备 |
套 |
1 |
12000 |
12000 |
生活用品 |
床上用品(床单、被褥等) |
1.2m×2m |
60 |
800 |
48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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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建设投入清单为需完善的基本设施设备;所有设施设备达到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2.如需踏勘现场,由机构自行踏勘,发生的费用由运营方自行负责。
(4)经营方积极与县内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医疗服务。
(5)运营方在运营过程中如需改变房屋结构、功能区域等需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残联,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动。
(6)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交付使用后,维修、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由运营方承担。
*7.运营保证金:
为确保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正常运营及资产安全,成交运营方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向丹棱县残联一次性缴纳运营保证金3万元。
运营保证金用途:
(1)医疗护理责任事故赔付。
(2)在经营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经法律裁决后应由经营方承担的费用。
(3)在经营期间,因其他民事纠纷,经法律文书确定由经营方承担的费用。
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时,丹棱县残联有权督促经营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情况紧急,经营方不能及时支付的,县残联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先行从保证金支付。
(4)退还:成交单位按合同要求完成了资金投入,且无任何违纪、违约行为,运营期满后采购人在5工作日内将运营保证金一次性全部退还给成交单位(不计利息)。
8.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1)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托养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由运营机构按照运营合同及全县实际生活支出成本合理确定,报县发改局备案、县残联存档后执行。
9.处罚奖励机制:
(1)按规定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考核检查,考核检查不通过的、经整改不合格两次以上的,丹棱县残联可以终止合同。
(2)前期由运营方带资投入所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等物资均归本项目采购人所有,运营期满后不得拆除或带离。
(3)运营期满或合同终止后,运营方不得向丹棱县残联提出清算。
(4)考虑物价上涨过快等因素,县残联可根据当地物价上涨等因素,上调补贴的3%-10%,具体上调标准由县残联最终确定。
10.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11.验收办法: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不合格的,运营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服务资金。
说明:1、以上标注“*”符号的为本次磋商项目的“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有任意一项负偏离的,作无效处理。
四、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收联合比选申请;
(三)未尽事宜可在比选期间进行补充说明。
五、比选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单、详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内容详见设计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等;
(四)可优先考虑的其他证明资料:
1、近五年有类似项目工作业绩材料(以签订合同为准);
2、在其他地区开展相关机构服务工作及开展庇护性项目的材料、照片等。
六、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7日17:00时止(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丹棱县可朋巷3号(丹棱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8-37219676(可电话和邮寄报名资料报名);
(三)评审时间:2021年5月9日,上午10:00时(比选单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四)评审地点:丹棱县残疾人联合会三楼会议室。
七、比选方式
项目单位参考评审标准(附件1)对申报服务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定,产生最终结果。
八、公告发布发生及地址
本比选公告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dl.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公示
确定中选的单位后,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d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丹棱县残疾人联合会签订合同。
附件1:评审标准(参考)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100分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20% |
2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比选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0×价格权值20%。 |
|
2 |
设备投入 10% |
10分 |
对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营所需拟投入的设备进行综合评定,对拟投入资金达到基本要求得6分,每增加一万元设备设施加1分,最多加4分。 |
|
3 |
技术指标及配置50% |
运营服务方案(25分) |
结合本项目要求,确保正常有序运营,投标人制定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 、残疾人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咨询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医疗康复服务方案(共10项内容)。全部满足得10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由评审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等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2分,第三名加9分,第四名加6分,名次可并列 |
|
管理方案(25分) |
结合本项目要求,确保正常有序运营,投标人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方案(含组织架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作业标准、应急处理流程、档案管理、员工培训等八项内容)。全部满足得10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等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2分,第三名加9分,第四名加6分,名次可并列。 |
|
4 |
履约能力8% |
8分 |
1.提供2017年以来具备一个类似项目得1分,最高得2分。类似业绩是指为老人、病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护理、帮助服务以及其他社会救济服务相关业绩。 2.拥有提供庇护性就业能力,提供与企业合作庇护性项目相关合同复印件。提供1个得4分,最高的8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盖鲜章 |
5 |
服务能力要求10% |
10分 |
投标人具有不少于4人工作服务人员,满足要求得5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加5分。 |
提供相关复印件盖鲜章 |
6 |
投标文件规范性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