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残联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为全县5045名持证残疾人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主要包含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保险、意外住院津贴等内容,保费标准30元/人·年,被保险对象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所有丹棱县户籍的持证残疾人。保险期自2021年7月8日起至2022年7月8日止。保费由县残联统一全额缴纳,残疾人个人不交费。
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能多层次为残疾人分担风险,降低意外发生时致贫和返贫风险,能够切实稳定残疾人群体的基本民生。在保险期限内,残疾人如果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导致住院、致残、死亡的,按照规定和程序,可以给予赔偿。其中,意外伤害死亡赔付限额5万元;意外伤害致新残赔付限额5000元;意外住院津贴50元/人·天,单次住院不超过90天,全年不超过180天。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的实施,是对现行残疾人保障政策的有益补充,是党和政府关爱残疾人和为民办实事具体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