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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违规持有残疾证清理工作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2020-10-22 15:53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残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我会在8月-9月份在全县范围开展了清理残疾人工作者及亲属违规持有残疾人证自查清理工作全覆盖工作。

一、迅速安排部署

我会收到通知后,迅速召集县残联全体人员、乡镇残联理事长、专干召开我县残疾人证清理“回头看”工作推进会,县残联理事长庹立安排部署了此次清理工作。并认真组织学习了省残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回头看”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残办[2020]52号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认识到此次清理工作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并切实做好各乡镇自查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二、全面自查清理

本次自查清理涉及县残联所有人员、各乡镇从事残疾人工作的人员(乡镇残联理事、专干)、各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共计71人签署本人和直系亲属没有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承诺书,并提交名单及身份证号留存备查。县级残联11人承诺书交由市残联留存核查,各乡镇残联及各村(社区)共60人承诺书由县残联业务股室登录残疾人证查询官网进行留存核查,对残疾类别及等级与残疾人证不符或非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变更或注销。对持有残疾人证的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2018年以前通过目测核发残疾人证的,通知其于2020年10月15日前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并根据残疾评定结论换发残疾人证,逾期不进行残疾评定的,残疾人证予以强制注销。经过此次核查我县未发现残疾人工作者和直系亲属违规持有残疾人证。

通过这次清理整治,各级残联工作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不仅促进了残疾人证管理水平的提高。严守办证规章,依法依规做好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坚决杜绝“人情证、关系证”等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