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残联《“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残联发〔2016〕29 号),以及《四川省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拟对丹棱县“2020 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并录入量服平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丹棱县2020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二)项目地址及服务对象人数:丹棱县内110户困难的智力、精神类3-4级残疾人。
(三)项目目标:以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需求、保障残疾人享受基本康复训练、为残疾人提供多元化服务为出发点,依托村(社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逐步建立基本能够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的个性化居家托养服务体系,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标准规范化。
(四)项目内容:
1.服务对象:户籍在丹棱县,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居住在丹棱县内自愿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就业年龄段(男性 16-59 岁,女性 16-54 岁)的智力残疾人、稳定期精神残疾人(指精神障碍已经在精神专科确诊并得到治疗,急性期症状已被控制,目前处于较稳定的状态,并经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可以转介托养的精神残疾人)及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重点服务对象应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中的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2.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健康管理、个人护理、环境卫生、生活照料及康复训练服务为基础,为服务对象每人每年提供 600 元的居家托养服务。内容包括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检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开展康复知识讲座等服务;提供理发、帮助洗澡等个人卫生及居室清洁等服务;提供读书读报、心理咨询、组织服务对象参与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文体活动等服务;提供陪同就医、代购生活用品、代缴水、电、气、电话等费用、送餐上门等服务;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开展适宜的康复训练指导等。
(五)服务经费: 6.6万元。
(六)服务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当年居家托养服务,并录入量服系统。
(七)验收办法: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服务机构达到规定服务要求的,根据采购人验收情况确定是否续签。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按照合格率扣减不合格资金,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本项目不接收联合比选申请。
二、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三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比选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详细项目实施方案;
(四)可优先考虑的其他证明资料:
1、近三年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材料;
2、对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实践经验丰富材料。
四、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7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丹棱县可朋巷1号(丹棱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028-37219676(可电话报名)
(三)评审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10:00时。
(四)评审地点:丹棱县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
五、比选方式
项目单位参考评审标准(附件1)对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方案、成功案例、报价方案综合评定,产生最终结果。
附件1 :评审标准(参考)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100分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10% |
1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价格权值1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的价格(如涉及))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
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
22 |
技术指标及配置60% |
运营服务方案(35分) |
(共10项内容)。全部满足得20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由评审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等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分12,第三名得9分,第四名6分,名次可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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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案(25分) |
全部满足得10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由评审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等进行综合评比,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分12,第三名得9分,第四名6分,名次可并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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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履约能力18% |
18分 |
1、提供一个类似项目实施证明得3分,最高得18分。类似业绩是指为老人、病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护理、帮助服务以及其他社会救济服务相关业绩。 |
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盖鲜章 |
45 |
服务能力要求10% |
10分 |
1、投标人具有不少于4人工作服务人员,满足要求得6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加4分。 |
提供相关复印件盖鲜章 |
66 |
投标文件规范性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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