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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理事长庹立到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查看集中托养试运行准备工作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9-07-23 15:13 【字号:  

7月23日上午,丹棱县残联理事长庹立、副理事长李安平到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查看中心试运行前期准备工作建设情况,现场实地查看了卧室、厨房、功能活动室等托养入驻必须的软硬件设备设施完成情况。截至目前中心已全面完成各种设备设施,完全满足残疾人入住运行,预计将于8月初开始投入试运行。








丹棱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是政府投资新建,购买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托养,是集残疾人托养、康复、技能培训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残疾人服务机构。该中心位于丹棱县双桥镇龙埂新村(原中隆乡场镇),距丹棱县城5公里,占地面积6.2亩,建筑面积1373.7平方米,设计床位30张,所有床位免费向符合条件残疾人开放。

想要入托残疾人托养中心,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丹棱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59周岁,经体检合格,有一定自理能力的重度肢体、智力残疾人。

2、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有暴力行为、乱跑乱叫及影响他人住养等不良习惯者,不能入住托养中心。

4、托养人员入住必须本人自愿、监护人同意、所在乡镇政府认可并与常住本县的法定监护人或亲属签订入托协议后,方可入住。

5、托养人员入住前需进行体检,并备齐身份证、残疾人证等证件。

6、残疾人入托后必须遵守托养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协议。

具体申办,由入托人或监护人申请、乡镇街残联把关、托养机构评估、丹棱县残联审批等程序后,托养机构安排残疾人试住,试住期为30天。试住后综合评定符合入托条件并适宜集中托养的,由入托申请人(监护人)、乡镇残联、托养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后办理入托手续,综合评定不适宜集中托养的,由监护人办理退托手续。

至于入托费用,入托的残疾人产生的护理服务、康复训练等方面费用由县财政支出,残疾朋友不出任何费用。

托养入住相关事宜详询当地乡镇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