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功能室建设,把基地建设成实效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具有丹棱特色的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关工委主任黄扬的高度重视和安排部署下,6月3日—4日,我县关工委执行主任文学华带领各功能室建设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一行12人到马尔康市“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马尔康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晓虹和第一检察部主任王维山陪同。
在藏语中,“格桑”代表幸福,“梅朵”代表花朵,象征着朝气蓬勃的青少年。以“格桑·梅朵”作为阿坝州未成年人检察(简称未检)品牌名称,旨在打造具有藏区特色的未检团队,为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基地占地1000余平方米,投资约350万元,于2018年10月10日正式揭牌。布展按照总、分、分的逻辑关系,将展馆分为四大区域:大厅、办案区、法治教育区、安全教育区,共计14个展区。
考察组仔细参观了“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办案工作区、青少年维权审判法庭等各宣传教育展区,认真听取了关于基地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介绍,观看了《“格桑·梅朵”花开阿坝》基地创建纪实片。考察结束后,县关工委要求各责任单位结合此次参观学习,对功能室建设方案再修改,以高标准、高质量要求打造具有丹棱特色的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