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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三举措”长效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运行
来源:丹棱县委编办 发表时间:2018-11-09 15:28 【字号: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第四巡视组向省委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县委编办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对我县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精简,切实解决了议事协调机构职责交叉重叠、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一是分类梳理,合理界定。在收集整理汇总各单位上报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意见基础上,按照上下对应、服务发展原则及清理精简标准对保留、撤销、更名或整合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分类梳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对工作内容重复、职责相近、属阶段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经多次征求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意见后进行整合,突出清理精简合理性。

二是从严控制,规范设置。对照议事协调机构成员设置原则仔细审核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数,及时发文对组成成员进行优化调整,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组成成员数,提高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效率;对新设议事协调机构从严从紧审核,凡能由部门牵头协调的不再由县委、县政府牵头,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由一个部门负责,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

三是长效管理,适时调整。加强对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机制,完善规则,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长效机制;上级部门对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整合、撤销等有新要求的,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确保议事协调机构充分发挥作用,服务于我县经济发展。

通过清理,我县议事协调机构保留144个,比原有231个减少了8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