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丹棱县委编办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到位”,加强对事业单位印章的监督管理。
一是事前准备到位,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印章刻制不规范、印章送缴不及时等事业单位印章管理中的短板问题,通过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变更登记等对各事业单位印章管理情况进行摸底,出台《丹棱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明确印章制发、缴销管理主体及印章刻制办理、启用、备案、封存等程序,以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印章管理。
二是事中清查到位,完善印迹备案。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对未进行印章印迹备案的单位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全县事业单位及时到县事登局进行单位公章、业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印迹的备案,凡新刻制印章经备案后方可使用;结合单位提交的《事业单位印章印迹备案表》,认真审查单位刻制的印章是否与登记的名称一致,进一步完善单位印章管理。
三是事后监管到位,规范印章使用。结合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事业单位印章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出租、出借、变更单位印章名称的行为,督促事业单位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对收回的事业单位印章,县事登局立即封存妥善保管,杜绝擅自使用或外借封存印章,事业单位确需使用封存印章,须填写《事业单位使用封存印章申请表》,经批准后当场使用,使用范围仅限于之前未结事项,严肃印章使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