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精神,丹棱县对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
一、“快响应”,迅速作为
按照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关于转发省委编办(省审改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8〕60号)文件要求,丹棱县委编办(县审改办)高度重视,迅速作为,摸清情况,立即起草工作《通知》并印发至相关单位,启动此项工作。
二、“严审核”,抓好把关
县委编办对县级相关部门报送的落实国务院取消11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核,对照《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一一核实,把好审核关。
三、“抓督查”,事后监管
县级相关部门按要求取消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后,县委编办(县审改办)一方面开展督查,另一方面要求相关单位在单位和窗口做好公告解释工作,层层抓落实。
通过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丹棱县对7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并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