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行、权责法定”,丹棱县委编办坚持“强认识、谋路径、强保障”三力齐发,不断提升丹棱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入心入脑强认识。一方面,抓好“关键少数”。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纳入县委编委会、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和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内容,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抓好“具体经办”。定期举办机构编制培训班,邀请市委机构编制部门政策研究科负责人,对我县机构编制部门全体干部和全县各单位分管、经办人员开展机构编制政策理论和业务专题培训,印制《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分发至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晓度。
见行见效谋路径。一是健全体制机制。修订完善《中共丹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丹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健全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与管理机制。二是实行动态调整。围绕丹棱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统筹使用各类机构编制资源,探索“周转池”、“人员池”等管理模式,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三是厘清权责边界。全面完成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推动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统一认识,明确“权力”和“责任”的对等关系,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监督问责强保障。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三三”工作法,持续将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领导干部经责审计、人大监督等范畴,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