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紧密型医共体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委编办统筹使用医疗卫生领域编制,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编制使用效率,助力乡村医疗体系建设。
一是结合“医共体”改革统筹使用编制。经县卫健局审核同意,报县委编办备案后,医共体牵头县级公立医院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筹使用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统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实行人员统一培训、考核、流(调)动和管理。
二是依托“次中心”统筹使用编制。按照片区统筹、错位布局、一体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编制资源向医疗卫生次中心倾斜,支持保障医疗卫生次中心优先发展,并赋予医疗卫生次中心统筹片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使用、培训、考核等职能,加强医疗卫生次中心对片区内卫生院(中心)、村卫生室的统筹发展带动能力。
三是推行“岗编适度分离”盘活编制。完善“县聘乡用”机制,统筹县级公立医院空缺编制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统筹安排到卫生院(中心)工作,或由县级公立医院培养成骨干后下沉卫生院(中心)工作。健全“乡聘村用”机制,卫生院(中心)执业(助理)医师可根据需要从事村医工作,定期定时入村坐诊,实行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积极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支持使用卫生院(中心)事业编制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