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职能作用,县委编办从严控总量、动态调整、强化督查三方面入手,“三着力”强化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助推全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履职尽责、高效运行。
严控总量,着力把牢进口“不放松”。按照《丹棱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紧、精简高效、务实管用”原则,严格规范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和更名等工作程序。针对申请新设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综合分析考量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情况,全县推进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和中、省、市相关机构设立情况,经研究后确有必要设立的,原则上按照“撤一建一”方式依程序办理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前置审核及发文等手续,切实做到从源头控制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总量。
动态调整,着力规范运行“不缺位”。定期掌握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近年来的运行情况,重点了解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近2年来的开会次数和履职情况,对于长期未开会或无法证明在开展工作的,及时进行撤并。强化与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其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和细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完善工作运行长效机制,努力发挥议事协调机构在重要工作上的领导统筹和督促落实作用。
强化督查,着力促进履职“不懈怠”。将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运行情况纳入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项目内容,在部门(单位)自查基础上,通过查阅工作台账、现场问答、翻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部门承担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履职情况,及时清理“僵尸”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促进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积极履职、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