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委编办主动靠前,“三助力”加强丹棱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切实从机构编制方面保障安全环保工作。
一是普查“三定”,摸清底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进行了普查,丹棱县32个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31个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单位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并履行了其相应职能职责。
二是设立机构,健全机制。下发《关于在三个园区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通知》和《关于设立乡镇环境保护办公室的批复》等文件,明确各园区、乡镇采取挂牌等形式设立安全、环保机构,明确职能职责、核定中层职数、配备工作人员,确保机构设置到位。
三是督促落实、跟踪问责。下发了《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环保工作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督查的通知》,深入园区、乡镇对安全和环保工作从机构是否挂牌、职责是否上墙、人员是否落实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督查,确保定人定责、定岗定位,切实做到安全和环保监管职责、机构、人员编制“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