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和提升丹棱县生态环境质量,丹棱县委编办“三举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保重点,重点用编。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后,在县公安局增设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加强全县环境犯罪刑事案件的侦办,增核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编制,提高打击破坏环境行为力度,加强“河长制”工作,在县农村供水总站挂县河道管理总站牌子,增核相应事业编制,全力推进河道流域污染治理。
二是重督查,抓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到园区、乡镇等单位,现场督查评估各单位环保机构设立、职责落实、人员配备情况等情况;并以权责清单和职责分工来厘清部门职责,将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履职情况纳入丹棱县机构编制绩效考核内容重点考核。
三是留痕迹,立专卷。对督查过程中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和所涉单位的环保机构、职责及每一阶段的履职督查评估和成效建立专门档案进行痕迹管理,确保环保工作有据可查、追责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