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明机构编制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规定,县委编办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一是事前准备到位。县委编办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每年重要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计划,并在室务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明确牵头领导和负责人员。同时,通过OA办公平台、QQ工作群等及时转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工作任务和要求,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
二是事中检查到位。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是否按批复情况设置机构、配备干部,是否擅自加挂牌子,是否存在挂牌机构实体化情况,实配领导干部、实有人员是否符合“三定”规定等情况,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刚性约束。
三是事后运用到位。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畴,做好监督检查材料整理归档、问题梳理,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不定期“回头看”,督促指导问题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坚持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调整各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