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通过“四个强化”,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稳妥推进乡镇扩权赋能,逐步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持续推动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基层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乡镇机构设置。一是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在各乡镇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6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因地制宜设置城乡建设和自然资源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综合办事机构。二是规范事业机构设置。在各乡镇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机构,采取挂牌方式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等事业机构。
二、强化人员力量配备,进一步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一是科学核定乡镇编制。以乡镇人口、辖区面积、经济社会发展3个因素为主要指标,综合考量乡镇类型、发展定位、产业特色、交通条件、重大任务等实际情况,科学核定各乡镇行政、事业编制。二是盘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定期清理乡镇编制空缺情况,加强空编补员。支持乡镇统筹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资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积极推行“县招乡用”模式,通过“岗编适度分离”机制,鼓励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流动,更好保障乡村振兴、“三农”服务等重点领域人才需求。
三、强化乡镇职能职责,进一步厘清县乡两级职责边界。一是制定印发《丹棱县乡镇属地事项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本)》,梳理形成乡镇属地责任事项116项,明确乡镇属地事项名称、事项依据、主体责任及配合责任,进一步规范“属地管理”。二是坚持以县委构建“三三三”工作体系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总体部署为遵循,结合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梳理形成乡镇基层治理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事项,印发《乡镇党政机构基层治理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乡镇基层治理职能职责。
四、强化乡镇执法力量,进一步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在5个乡镇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整合乡镇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力量。二是依法赋予乡镇执法权限。积极推进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领域执法力量下沉,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权责一致原则,探索推进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依法赋予乡镇政府,进一步强化乡镇统筹全局能力,逐步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