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优化机构设置,厘清职责边界。在县自然资源局设置森林防灭火应急股和副科级事业机构县森林防火中心,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明确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等的事权划分,全面理清林业与应急管理部门在“防、救、治”方面的职责分工。
着力健全指挥体系,强化部门联动。设置丹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丹棱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相关部门协同参与。制发《丹棱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切实理顺森林防灭火运行机制,充实应急力量,推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良好态势,提高应急救援指挥能力。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安全屏障。增核县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招聘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人员,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建设,提升森林火灾专业处置水平,做好执勤备战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强化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