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现代乡村治理,健全强基固本善治善为机制,推进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县委编办“三步走”有序推进《乡镇党政机构基层治理职责清单》编制工作。
一是依据政策,草拟意见。县委编办根据《关于印发<齐乐镇等5个乡(镇)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的具体内容,结合乡镇各综合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事项,优化职责清单为9大部分75小点,草拟出《乡镇党政机构基层治理职责清单》意见。
二是征求意见,初具雏形。8月18日,县委编办召集5个乡镇负责基层治理的党委副书记和相关业务骨干到县政府会议室座谈,听取各乡镇对乡镇综合办事机构具体工作事项的细化意见,相关的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等,充实《乡镇党政机构基层治理职责清单》内容。
三是精雕细琢,逐步完善。县委编办后期将收集乡镇一线工作人员在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意见,征求县行政审批局和县司法局的建议意见,然后精心修改,逐步完善,最终形成正式的《乡镇党政机构基层治理职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