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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委编办坚持“三个规范化”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
来源:丹棱县编办 发表时间:2019-08-22 17:53 【字号:  

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为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丹棱县委编办坚持“三个规范化”,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

坚持机构编制规范化。一是严守机构编制纪律,党政机构设置、事业单位的更名及挂牌均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依法依规核定、调整人员编制,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突破总量增加编制。二是部门“三定”规定对内设机构设置严守科级领导职数与内设机构个数之和不超过行政编制数这一底线,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三定”规定。

坚持事权建设规范化。一是做好一些领域设置过细、职能交叉重叠、权责分散党政机构的整合和职责划转,对29个党政机构的权责进行划转整合,进一步理顺党政机构关系。二是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个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对11个部门29项交叉职能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有效解决权责不清,推诿扯皮,越位、缺位管理问题。

坚持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稳步推进整合相关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权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为深入推动依法治县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二是对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5个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对各领域涉及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进行梳理汇总,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助力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