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管理,县委编办采取“三举措”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完成机构改革后工作。
一、专人负责规范更新。明确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更新系统内信息,对招聘、录用、调转、退休人员在办理完手续后,明确期限更新信息。
二、协调单位完善信息。由各单位落实确立本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人员,做到有人负责,有人落实。针对机构改革后系统内信息不全或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沟通,在指定时间内录入信息。
三、严格核查更新台账。对于录入的信息,进行多次逐人逐单位认真核查比对,杜绝系统内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录入不完全、与人员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现象发生,更新单位机构编制台账,确保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及时、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