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讯(刘敏英 张晓飞)近日,眉山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对全市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了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全市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委领导、源头防止、加强领导、分工协作以及诉前督促为主,起诉为辅的原则,扎实稳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为繁荣富裕美好眉山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明确,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要担负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国有财产管理、国土资源监管的工作任务。重点加强对七里坪、瓦屋山、黑龙滩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查处力度。
《意见》要求,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核实、诉前程序、起诉程序和审理及执行程序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依法治市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组织业务交流,开展法律政策咨询、复杂案件研究、重点问题研讨。将公益诉讼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