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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丹棱榜样”评选表彰活动公告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2017-11-07 16:40 【字号:  

榜样是一种精神,彰显进步;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斗志;榜样是一座灯塔,指引方向。树立一个榜样,就是在群众中提倡一种导向、一种追求,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全县人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营造崇尚榜样、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中国大雅家园建设凝聚正能量,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一届“丹棱榜样”评选表彰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发布本公告。

一、评选名额

第一届“丹棱榜样”评选不超过10名。

二、评选范围

2016年—2017年度在全县各个行业、各个群体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有特别优秀事迹的丹棱籍人士。

(二)常驻丹棱,有特别优秀事迹的非丹棱籍人士。

三、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称赞。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第一届“丹棱榜样”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各乡镇党委和县级各部门党委(党工委)成立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本单位、本系统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张榜公示、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等工作。

五、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组织推荐。各乡镇党委、工业园区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党委分别按照名额推荐候选人并认真填写《第一届“丹棱榜样”评选候选人登记表》,2017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含候选人2寸红底标准照、事迹材料和受表彰及新闻媒体报道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县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群宣股)。

(二)群众推荐。群众和各类组织可直接向县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推荐候选人,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接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是:869735392@qq.com,收信地址是:中共丹棱县委宣传部,邮编620200,联系电话:028-37202878。信封请注明第一届“丹棱榜样”评选。

(三)个人自荐。个人可以直接向县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自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接受自荐的专用电子邮箱是:869735392@qq.com,收信地址是:中共丹棱县委宣传部,邮编620200,联系电话:028-37202878。信封请注明第一届“丹棱榜样”评选。

六、候选人初选

县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在2017年12月10日前,从候选人中投票初评出30名公众投票候选人。

七、公众投票

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7日,县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评产生的30名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选票,在《眉山日报·丹棱版》和“大雅丹棱”微信公众平台上刊载,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公众可通过填写2017年12月12日《眉山日报·丹棱版》报纸刊登的选票(复印有效)和网络进行投票,公众投票产生15名候选人。公众投票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7日18:00时。邮寄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中共丹棱县委宣传部,邮编:620200。

八、考察公示

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县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众投票产生15名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在县电视台、《眉山日报·丹棱版》和“大雅丹棱”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

九、常委会票决

2018年1月5日前,由县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评选出第一届“丹棱榜样”,予以公布。

十、表彰奖励

对最终评定的第一届“丹棱榜样”,县委、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属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并作为考察任用的参考内容,属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的作为评选“模范书记”“标兵书记”主要依据。

特此公告

第一届“丹棱榜样”评选表彰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