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关于规范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上,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结合文件内容,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组织部作为管干部、管党员、管人才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带头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十二不准”和工作程序,不擅自增设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配备干部。
二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对单位机构编制设置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认真分析机构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三是切实加强与县委编办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的领导职数名称、层次、数量及实际配备情况开展督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