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务之窗 -> 党委部门 -> 县委办 -> 最新动态 -> 正文
建立档案收集、整理、鉴定标准
来源: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7-12-20 09:17 【字号:  

8月10日,我局以丹棱档发[2017]4号文发出了《关于修订<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截止11月30日,大部分应修订的立档单位都根据10年来机关职能增减变化重新进行了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我局业务人员根据各单位需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或电话联系的方式给予了指导,使得修订工作顺利完成。修订完成新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为今后立档单位一年一度的档案收集、整理和鉴定工作建立了标准和依据,也让单位档案人员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了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