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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旧志整理之方式方法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8-10 11:03 【字号:  

一、旧志整理的意义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通过历史长河的洗涤和沉淀,我们的先辈们留下了很多值得传承借鉴的经验和教训。而纪录一个地方历史最具权威性和史料价值的典籍,就是历代通志、府志、州志、县志、乡土志(以下称“旧志”)等旧方志,这些旧志综合记载了一个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历史状况,是一部地方性的百科全书,是“一方之全史”,旧志可详正史之所略,补正史之所无,是一种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前人留下的极为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例如阅读丹棱县现存的6部旧志,从中不仅可以看到丹棱县各历史时期的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而且还能洞悉丹棱县各历史时期的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风土人情、人物风貌等。加强旧志的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提供地情资料,对于抢救和保护地方文化遗产,加强和推广旧志的读志用志,服务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抢救和保护地方文化遗产。

旧志成书时间普遍都较长,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由于战乱兵燹、政权鼎革等原因,诸多旧志已散佚不存,现存的也有部分残阙不全,有的旧志还是未刊印的手稿,多为珍本、善本、孤本,实属珍稀之列。同时由于保管时间太长和保管条件的限制,旧志老化破损、霉变虫蛀现象日益严重,面临失传的危险,因此对旧志进行抢救性挖掘、整理和保护旧志这种地方文化遗产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例如,据文字记载丹棱最早的一部县志为明代洪武十三年(1380)丹棱知县孔克宜纂修,第二部县志为清康熙初年知县张晓纂修,这两部旧志早已失传。现在存世的旧志只有六部,其中乾隆版《丹棱县志》出至“丹棱三彭”之一的彭遵泗之手,国内仅存两部完整的刻印本,已属珍稀之列,具有较高文献价值。道光《丹棱县志稿》是未刊印的手稿,珍藏于上海图书馆,已属孤本,且手稿的书法艺术亦堪称上乘。《丹棱县乡土志》更是一种特殊的地方志书,从清朝光绪末年开始用作小学教材。民国37年《丹棱县志》成稿时值鼎革时期,未得润色付梓,书稿存编纂者家中,后来部分散佚,仅存十三卷。残卷今已属孤本。因此,将旧志整理重印就是抢救、保护和传承地方文化遗产,充分发挥旧志在地方建设、发展的作用。

(二)加强和推广旧志的读志用志。

一般来说,旧志均为文言文,不断句、不分段、无标点,文字艰涩,古代汉语词汇通篇。所涉及的历史人名、古地名、历史事件等都不作详述。所载文章和诗词用典较多,而且晦涩难懂。凡此种种,实令今天的读者望而生畏。同时出于保护古籍的需要,这些珍本、善本、孤本旧志又严格地封存于深阁大库,一般来说难与世人见面,更谈不上利用了。所以,要使旧志为当今和将来的文化创新及经济发展服务,就应该本着科学严谨的学风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坚持以“可信、可读、可用”为基本原则。通过简、点、校、注、释、串、译、考等整理方式,将晦涩难懂的文言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简体文,扩大读者范围,深入发掘旧志内在的社会价值,打开旧志资源这座宝库,使这一丰厚的地情信息资源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

二、旧志整理的原则

整理旧志,就是要深入发掘旧志内在的社会价值,为当今和将来的政治建设、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及社会管理服务。在旧志整理过程中,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本着科学严谨的学风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坚持以“可信、可读、可用”为基本原则。

坚持“整旧如旧”,突出可信原则。在旧志整理过程中,篇目结构依照旧志原本,对确有紊乱的篇目罗列可进行适当调整。原本字句全部照录,不增减改换一字,忠实于原著以维护原著的历史价值。对确属错字、别字、讹误词语等,在其之后作校勘处理,让读者自己去理解和鉴别旧志中蕴涵的是非真伪。

坚持“古为今用”,突出可读原则。将整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尽量注意降低阅读难度上,对有难度的字、词可作适当的注音和注释,让当代人能够无障碍地阅读。通过对旧志的整理,可以让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人阅读旧志时,不需借助工具书就能读懂。

坚持“创新思维”,突出可用原则。引导读者通过阅读和研究旧志,把旧志整理成果向深度和广度延伸。让使用旧志整理版本时,如需要引用,不需要再对照原著便可直接引用,从而进一步提升旧志整理本的价值。

三、旧志整理的方式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关于旧志整理的方式在我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统一标准,根据工作实践,旧志整理的方式主要有点(圈点断句)、校(音义校勘)、注(注音)、释(释义)、串(串讲)、译(译“文”为“白”)、编(编目)、考(考证)等整理方式。但是旧志整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旧志版本各不相同,整理难度也不相同,因此我市在整理旧志过程中,各区县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整理方式,就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我们眉山市主要有以下几种整理方式:

(一)采用简化断句、随文注音、篇后注释的整理方式。如东坡区2008年整理的民国12年版《眉山县志》。

(二)为保持原著风貌,只作断句点校,不注释、不评述,甚至原著中的字句,包括错字、误词语都全部照录的整理方式。如彭山区2009年整理的民国版《重修彭山县志》。

(三)在原著的基础上断句,篇末加译文、注释,志后加附录。原文沿用繁体字,译文、注释用简体字的整理方式。如洪雅县2011年整理的嘉庆版和嘉靖版《洪雅县志 译注》。

(四)采用现代文体,对原书文字重录重排,按照通行格式,改原本繁体字为简体字,对一些文字过长的文章,依据内容适当划分段落,整理工作包括校勘、注释,同时用串讲的方式陈述大意的整理方式。如青神县2013年整理的光绪版《青神县志》。

(五)不改变原著篇目、章节结构,保持原著风格,简化繁体字,根据文意进行断句和段落划分,对古代典章制度、难懂的字词名和地方性特殊用语随文注释,历史纪年全部括注公历的整理方式。如丹棱县2014年整理的6部旧志。

(六)采用扫描影印装订成书的整理方式。如仁寿县2014年整理的旧志。

四、旧志整理的方法

(一)断句。整理旧志时,篇目结构依照原著,卷目、类目不变,以保持原著风格。根据文意,对原文进行标点。根据文章的逻辑关系,进行段落划分。

(二)简化。原本中的繁体字、异体字,一律改为当今使用的标准简化字;对人名、地名、书名的专用字,一般不强求使用简化字,而仍依旧志所书为准。由于古人的书写习惯而造成的别字或多少笔画字,则进行一一辨别确认且予以规范。对个别漫漶而又找不到权威版本予以补上的字,则用“□”表示。生僻字和异读字采用同音字或拼音注音。

(三)注释。对一些古代的而于今人却不大知晓的典章制度、难懂的字、词、句和具地方性的特殊用语,予以注释。注释文可采用随文注和文后注两种格式。对作为人名、地名、动植物名中的生僻字只注音不释义

(四)校对。旧志整理以相应的原本为底本。在点校时,在采用以该原本为自校本的“自校法”的同时,还采取使用其他版本之原本为互校本的“互校法”。对于个别相互矛盾前后抵牾的一些史料,则采用“他校法”,尽可能地参考使用旧志之外的相关可信史籍。

(五)括注纪年。在民国和清代及以前的历史纪年之后,依据《中国历史年代简表》采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六)串讲。对一些整体把握的文句,采取串讲的方式陈述大意,不作逐字解说。

(七)翻译。将文言文整体翻译成白化文。

以上几种旧志整理方法有易有难,各有千秋,总的来说,断句、简化、注释是基础性工作,也是旧志整理工作所必须的。串讲、翻译可根据整理者的能力来决定,但这两种整理方式对整理者的要求很高。

五、旧志整理的注意事项

旧志整理工作,除了需要旧志整理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以及应当具备有严谨学风外,在整理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几个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

(一)在整理过程中,整理者要树立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的态度,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反复研读原文,直到读懂弄通,方可下笔断句,避免因自己对原文理解不足造成断句失误而贻误后人。例如:

在涉及农业方面的记述时,必须要了解相关的农业知识。丹棱是农业县,境内传统农业用水有两种方法,一是池塘蓄水,二是冬水田蓄水。乾隆版《丹棱县志·建置志·水利》整理初稿断句成“平冈漫衍,无原可溯,筑塘蓄水以注之,亦有收获。后不令水泄,密布町畦备用者,谓之冬水。”而正确断句应该是“平冈漫衍,无原可溯,筑塘蓄水以注之。亦有收获后不令水泄,密布町畦备用者,谓之冬水。”

当旧志中出现一些不常见的历史人物时,应当先对这些历史人物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切不可贸然下笔点断句读。如乾隆版《丹棱县志·艺文志·大雅书院碑记》整理初稿断句成“尹吉甫,泸人也,《大雅》美之;清风苌叔,资人也,孔圣从之访乐。”此为错断。正确断句应当是“尹吉甫,泸人也,《大雅》美之清风;苌叔,资人也,孔圣从之访乐。”

(二)整理者应当熟悉知晓当地的地情地理,了解掌握地方文化,否则会出现一些常识性错误。例如:

《丹棱县乡土志·疆域》整理初稿断句成“由杨场南抵余,坪东抵竹林寺,至县五十里。”句中的“余坪”是地名,怎么能够断开呢?正确断句应当是“由杨场南抵余坪,东抵竹林寺,至县五十里。”

《丹棱县乡土志·城内景迹祠庙坊表》整理初稿断句成“文庙在城东北隅,为白鹤寺遗址,故曰白鹤,儒林八景之一。” 句中的“白鹤儒林”作为县内古八景之一,是不能断开的。正确断句应当是“文庙在城东北隅,为白鹤寺遗址,故曰白鹤儒林,八景之一。”

(三)整理者在整理旧志时,要认真仔细研读,弄清原文所记述的真实意思,对一些案例的记述,应当在读懂原文的基础上理清记事主体的双方,切莫凭臆想冒然下笔,造成误判。例如:

乾隆版《丹棱县志·赋役志·学田》整理初稿断句成“十二年(1734),永年之孙逢春,与士人讦讼知县叶时叙,详宪批,允计田八亩六分,除完粮外,纳租谷十五石,折银六两在案。”若按此断句,其意则为孙逢春与士人一道讦讼知县叶时叙。而实则是孙逢春与当地人因地界纠纷而讦讼至县衙,知县叶时叙判决。应当是“十二年(1734),永年之孙逢春与士人讦讼,知县叶时叙详宪批,允计田八亩六分,除完粮外,纳租谷十五石,折银六两在案。”

(四)在括注旧志所载的历史事件时间的时候,应当先查阅相关史料进行反复核实,不可冒然下笔。例如:

《丹棱县乡土志·兵事录》整理稿将公元纪年括注成“考《旧唐书·肃宗纪》,上元二年(675)四月,梓州刺史段子璋反,袭东川节度李涣于绵州,自称梁王,改元黄龙,以绵州为黄龙府,置百官。”句中的“上元二年”应为761年,整理稿将其括注为(675),提前了86年,完全错误。须知,唐代有两个“上元二年”年号。前一是高宗时的“上元二年(675)”,后一是肃宗时的“上元二年(761)”。梓州刺史段子璋反,发生在唐肃宗时。且句首也称“考《旧唐书·肃宗纪》”,那括注成高宗时期的“上元二年(675)”年号,就是明显的错误了。

(五)对于旧志中个别出现的相互矛盾或前后抵牾的一些史料,则尽可能地参考使用旧志之外的相关可信史籍,采用“他校法”进行考证校对。

例如南宋状元冯时行任丹棱知县,乾隆版《丹棱县志》有四种不同的年份记载。之后的五部旧志之记述,则依乾隆版《丹棱县志》而各取不一。状元冯时行到底于何时任丹棱知县?乾隆版《丹棱县志》给我们后人留下了一个历史疑案。要弄清楚冯时行任丹棱知县的时间,使用“自校法”显然不行,因为同一原本就有四个不同年份的记述。使用“互校法”仍然不行,因为尽管各有所取,但仍然取材于乾隆版《丹棱县志》且没有考证。后来,采用“他校法”,于冯时行《缙云文集·杨隐父墓表》文中找到了答案。

(六)必须坚持“三审三校”的整理程序,严格把关,尤其是用购买服务形式进行旧志整理的,由于整理者对当地的地方情况了解不足而容易出现错误。应当加强对整理稿的审核把关工作,要聘请多人从不同角度对整理稿进行反复审核校对,最大程度上减少失误,确保旧志整理质量。

例如丹棱县整理的6部现存旧志,就是委托成都天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点校整理的,该公司在完成整理初稿的基础上,又请成都某高校专家教授完成三审之后,再将整理稿送到我们县志办。我办又聘请当地的贤达对送审稿时行终审把关,从中仍发现许多整理者因地情了解不足而出现的种种错误。

综上所述,旧志整理是为了给后人留下严肃整洁的历史文献,旧志整理人员要尽量熟悉和掌握地方历史典籍和地方文化,不臆断,不盲从,力求在诸如断句、标点、分段、注释、考证等方面做得仔细一些,切不可粗制滥造误导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