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大联合的形成和县革委的建立
三支两军
1967年2月上旬,为了扭转全县日渐恶化的局势,县人武部根据上级指示成立了支左领导小组和支左办公室,继而又奉命派出军代表进驻县公检法机关、邮电局、气象站、人民银行、粮食局、档案馆、广播站等要害部门和丹棱中学,执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开始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
2月24日,县人武部党委召集县级机关群众组织负责人和各单位当权派开会。会上,传达了乐山军分区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了全县“抓革命促生产”问题。并经各群众组织协商,成立了由县委、县人委机关干部和驻军领导共40人组成的县临时生产办公室,下设秘书、政工、调研、支农四个小组。会后,县生产办公室召开电话会传达了县人武部会议精神,并派出30人分别到各公社指导帮助“抓革命,促生产”。
3月10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指示和成都军区党委关于“在没有实现‘三结合’夺权以前,在县人武部党委领导下,吸收地方同志参加,成立县生产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县人武部党委决定,成立以县人武部副政委刘仕林为组长,人武部部长郑荣久、副县长郭慎三、县委副书记苏清泉为副组长,杨义森、陈良美、周增华、赵成松、岳群儒为成员的丹棱县生产委员会(同年8月改称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生产。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分别承办县生产委员会和原县工交、农业、财贸等部门的日常工作。继后,全县各区、社和县级经济主管部门也建立了生产办公室,并陆续起用一批被打倒的领导干部充实到其中,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和生产。
县人武部执行“三支两军”任务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县委、县人委被搞瘫痪后全县呈现的无政府状态,缓解了全县日趋恶化的局势,对稳定全县工作和生产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二月镇反
1967年2月11日,“成都工人革命造反兵团”和“川大东方红八·二六战斗团”(简称“成工团”和“川大八·二六”)等群众组织在成都市举行所谓“支援成都军区造反派”的示威游行,并开始冲击围困成都军区,企图揪斗军区领导人。2月12日,“成工团”和“川大八·二六”不听军区领导人的劝告,继续调集人员冲击成都军区,并抓走了军区司令部一名副参谋长。同时在军区营门外搭棚住下,欲对成都军区实行长期围困和封锁。2月14日,“川大八·二六”在成都散发传单,散布成都军区“用枪杆子为李(井泉)家王朝抢权、保权”,“是李家王朝的最后一张王牌”,并提出“砸烂成都军区黑司令部”,“成都军区黑司令部我们砸定了”等口号。2月17日,以“川大八·二六”和“成工团”为首的“解放大西南革命联合造反总部”(简称“解大联总”)在成都召开“砸烂以韦杰、甘渭汉为首的成都军区司令部誓师大会”,会后举行示威游行,企图煽动更多的人去冲击围攻成都军区。
2月18日凌晨,成都军区广播了军委秘书长叶剑英2月17日批发的《中央军委给成都工人革命造反兵团、川大八·二六战斗团同志们的信》(后称《二·一七信件》)。信中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毛主席亲自缔造和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是无产阶级的最主要的工具,担负着备战和保卫国防、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任务。要求“兵团”和“八·二六”自觉执行中共中央1月14日《关于不得把斗争锋芒指向军队的通知》,不要围堵冲击军区,干涉军人行动自由。劝告参加冲击和围困军区的人要提高警惕,防止坏人煽动捣乱,尽快撤离。同时,警告造反派组织头头,如不遵守中共中央的命令,继续煽动群众把矛头指向军队,冲击军区机关,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必须自负。
中央军委的公开信播出后,根据乐山军分区的指示,丹棱县人武部即在当天印发了此信,并于是日下午派出指战员到丹棱车站戒严,检查盘问来往车辆行人。2月19日午后,执行戒严任务的指战员抓了从蒲江到成都途经丹棱的“成工团”5名成员。
2月20日凌晨3点,县人武部采取军事行动,拘捕了“成工团乐山分团丹棱纵队”(又称十二支队)的6名头头,后又补抓了外出归来的2人。
3月2日,县人武部在县城贴出公告,宣布“成工团乐山分团丹棱纵队”和“成工团外南分团丹棱纵队”为右派组织,予以取缔。同时,给“毛泽东思想联合革命造反总团”致了《一封公开信》,信中指出“总团”系“大杂烩”组织,被少数坏人操纵,必须解散、整顿。
3月22日,根据乐山地区公安处会议精神,在县人武部的支持下,县公安机关在县城和各公社场镇分别召开公捕大会,收审、拘捕造反派组织头头和骨干60多人。此后又陆续收审、拘捕一批。至3月29日上级停止抓人的通知下达时,全县先后收容、拘捕造反派头头和骨干101人,后又在仁美、城厢拘捕5人,共106人,时称“二月镇反”。
4月1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关于安徽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宣布一个群众组织是反革命组织,必须经中央批准。不得把群众打成反革命,不准乱捕人。不准对群众组织乱加取缔。
《决定》下达后,根据乐山军分区紧急会议精神,丹棱县镇反办公室即着手研究放人问题,并报经县人武部党委审批后,开始陆续释放“二月镇反”中被抓人员。
5月7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处理四川问题的决定》(时称“红十条”)。《决定》说:成都军区个别负责人自2月下旬以来,支持了为一些“保守分子”所蒙蔽、被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背后操纵的“保守组织”,把革命群众组织“造反兵团”和“八·二六战斗团”等打成了反革命组织,大肆逮捕革命群众,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变成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成都军区个别负责人在支左工作中犯了方向路线错误,要对全川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反革命的革命群众组织、革命群众和革命干部一律平反,一律释放。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四川问题的决定》下达后,丹棱县人武部于7月6日召开了平反大会。会上,县人武部领导宣布:“二月镇反” 中被打成反革命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其拘捕期间的工资照发,是农村社员的由县人武部补发工分,致残了的负责治疗;被打成右派组织而取缔的群众组织予以平反。9月23日,县人武部贴出《公告》,宣布“二月镇反”中县人武部翻印和发布的公告、传单,一律作废、销毁。
反军乱军与文攻武卫
“二月镇反”中被收容、拘捕的县城部分造反派组织头头,获释出狱后把“红十条”作为政治资本,利用平反之机,将斗争矛头从县委转向县人武部及其领导,疯狂反军乱军,企图乱中夺权。他们以揭“二月逆流”黑幕为名,以全盘否定“二月镇反”为突破口,在群众中大肆散布“武装部支保、支右、支错,我们信不过”。提出“揪出军内一小撮是最大的拥军,武装造反派是最大的爱民”。扬言要造“红牌子、硬邦邦的反”。尔后,又向县人武部贴出“照会”大字报,强行撵走公检法机关军代表,刷出“打倒带枪的刘、邓、陶”,“炮轰武装部,火烧郑荣久”等大幅标语,办起矛头直指县人武部领导名曰“搅得周天寒彻”的大批判专栏,在县城迅速掀起了一股反军乱军的恶浪。
1967年8月23日,他们伙同前来丹棱的“成工团外南分团”的造反派,在经密谋策划后将县人武部领导叫至“成工团外南分团丹棱纵队”驻地,对其施加压力,提出“借枪”以支持造反派的无理要求。其无理要求遭到县人武部领导拒绝后,他们又纠集人马到县人武部,将全体指战员和县中队负责人分别软禁在县支左办公室和公安局内,然后打烂军火库,抢走各种枪支500多支,手榴弹10枚,子弹6万余发,刺刀175把。同年12月4日、9日、17日和次年2月16日,他们又支持并伙同成都、眉山等地的造反派,先后四次抢劫县人武部的武器装备,并殴打了部队指战员。
“8·23”抢枪事件发生后,为了开脱罪责,他们又提出“文攻武卫”的口号,大造武斗舆论。8月24日晚,他们召集县城造反派组织头头在县公安局开紧急会议,会上宣布成立丹棱县文攻武卫指挥部,下设作战部、侦察部、后勤部。指挥部成立后,给185名成员配发了真枪实弹,并在县公安局、新华书店、东风旅馆、被服厂等处构筑工事,设置火力点,派人分别把守,大肆渲染武斗气氛。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人心惶惶。
由于文攻武卫指挥部成员大多是由各造反派组织推荐,指挥部在讨论决定问题时意见常难统一,加之为群众所反对,因而成立不久便由“打李站”(打李井泉总站丹棱分站)取而代之。指挥部从成立到垮台,虽然前后不足10天,但它煽动的武斗风阴魂不散,致使此后不久丹棱即发生了多起武斗和全县为之轰动的“1·16”血案。
1968年1月16日,洪雅造反派电告丹棱造反派:成都市交通局半工半读学校(简称“交半校”)“红成派”学生抢走洪雅枪支,正驾车取道丹棱运往成都,请帮忙将车拦下。丹棱县“成工团”和“政法兵团”(前“警卫军”)的造反派接电后,赓即制定了拦截方案,然后持枪来到南门山玉河桥。他们安排2人把守桥头,其余人员埋伏于桥后公路两侧山坡上。
当晚9时左右,交半校的汽车驶至玉河桥,把守桥头的2人立即高呼停车,并鸣枪示意。交半校的学生没有理睬,驾车冲过桥后加足马力继续前行。这时,埋伏在公路两侧山坡上的拦截人员一起举枪射击,汽车被子弹击中栽倒路旁。拦截人员趁势冲下山坡将车包围,发现坐在驾驶室内的学生叶七巧胸部中弹,口鼻出血,忙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叶入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血案发生后,丹棱造反派才得知,抢枪的交半校学生并非“红成派”,而是与之观点相同的“八·二六”派,于是向县人武部提出要追认叶七巧为烈士。其无理要求遭到县人武部领导拒绝后,他们又从县民政科强行支取安葬费、抚恤金,并于1月22日在县城为叶举行了追悼会,会后抬尸游行,引起群众反感,造成恶劣影响。
县革委的筹建和成立
1967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按照系统实行革命大联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工厂、各学校、各部门、各企业单位,都必须在革命的原则下,按照系统、按照行业、按照班级实现革命的大联合,以利于促进革命三结合的建立。”《通知》下达后,在县人武部的大力宣传和反复动员下,全县各群众组织于1967年12月基本实现了形式上的大联合。
1968年1月12日至23日,经过筹备,县革命职工代表会、县贫下中农代表会、县红卫兵代表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共1144人。会上,经选举产生工代会委员21人,农代会委员15人,红代会委员21人,分别组成丹棱县革命职工代表会、丹棱县贫下中农代表会和丹棱县红卫兵代表会(时称县“三代会”)。
会后,根据上级指示,在县人武部党委的领导下,由县“三代会”具体负责,开始着手县革命委员会的筹建工作。
3月13日,县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经群众提名由上而下讨论和县“三代会”、县人武部党委研究后在县革委筹备会上拟定。3月14日,县人武部党委向省革筹、成都军区党委并54军党委、乐山地革委、乐山军分区、7861部队党委报送了县革委组成人员名单和《关于建立丹棱县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请示报告》说:县革委由19名委员组成,其中群众组织代表10名,地方领导干部5名,军队干部4名。常委会由7人组成,其中群众组织代表2人,军队干部3人,地方领导干部2人。建议由焦买三、郑荣久、刘仕林、罗世祥、杨光良、郭建杰、王仕祥7人任常委;焦买三任主任,郑荣久、刘仕林、郭建杰任副主任。革委会工作人员暂定50人左右,主要从县委、县人委机关选配,另适当接收一些优秀的工人、贫下中农和红卫兵小将参加县革委机关工作。县革委成立和庆祝大会拟于3月20日召开。
不久,地革委对《请示报告》作出批复。批复说:丹棱县革委由16名委员组成。并指示“以批准的16人搭架子,建起来后再完善补充”。
批复下达后,县“三代会”负责人见由他们推荐进县革委的3名造反派头头被批掉了,认为这是军队在捣鬼。为此,在4月3日召开的县“三代会”扩大会上,他们为被批掉的3人鸣不平,再次提出要让这3人进入县革委。4月4日,县人武部召集县“三代会”负责人开会研究县革委委员任职问题,罗英才带人闯入会场,让学生打头阵,提出现在不是讨论革委会问题的时候,而是反击右倾翻案风,右倾反不好,革委也建不好。声称上级革委批准的县革委成员“是右倾翻案的产物”,要“推倒重来”。攻击进入革委会的县人武部三位同志是“三黑一保”。其后,他们又与县“三代会”负责人策划组织了一个由35人组成的赴乐告状团,以汇报县革委筹建工作为名,前往乐山状告县人武部在筹建革委中“不依靠造反派”并进行“暗中捣鬼”。后又在乐山城里刷写、张贴矛头直指县人武部的大字报和巨幅标语。其行为受到军分区和乐山驻军7861部队首长的批评后,他们又提出:凡推荐进县革委的人一定要经“三代会”同意,“三代会”不同意的人,上面批下来就不开成立大会。如果上面划框框,定调子,硬要把未经他们同意的人塞进革委会,就拖延县革委的成立时间。
由于县“三代会”负责人及其同伙的胡搅蛮缠,从中作梗,县人武部原拟于3月20日召开县革委成立庆祝大会的计划落空,县革委的筹建工作也被一再拖延。直到1968年6月4日,在县人武部主持下,县革委组成人员经各造反组织反复协商后报中共陆军第五十军委员会批示同意,丹棱县革委才得以建立。
中共陆军第五十军委员会在6月4日的批示中说:丹棱县革命委员会由焦买三、郑荣久、郭建杰、谢长明、杨光良、刘仕林、王仕祥、胡文仙(女)、祝连碧、杨义森、丁惠孝、李永才、刘升东、曾治安、彭仲权、袁在明、苏明富、李玉银、宋绍成、何玉芳(女)、罗世祥、何维蓉(女)、刘天珍(女)、葛敬芝、张元清(女)、胡国春29人(暂缺3人)组成。焦买三、郑荣久、郭建杰、谢长明、杨光良、刘仕林、王仕祥、胡文仙、祝连碧为常委;焦买三任主任,郑荣久、郭建杰、谢长明、杨光良任副主任。
6月13日,丹棱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县城召开。会上,县革委发布了《第一号通令》,宣告“从即日起,丹棱县的党政财文大权统统归丹棱县革命委员会”。
此后,直到1969年3月中共丹棱县革委核心小组(1970年4月至7月称丹棱县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成立代行原县委职权这段期间,由军队代表、地方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三结合”组成的丹棱县革命委员会取代了中共丹棱县委和丹棱县人民委员会,成为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的丹棱县最高权力机构。
县革委成立后,遵照毛泽东关于革命委员会要“打破重叠的行政机构,精兵简政”的指示,先后于是年6月、8月和次年2月发出通知,宣布县革委办事机构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和人民保卫组,取代原县委、县人委工作部门和县公检法机关,并分别履行其职能。原县级机关行政科局,一律停止行使原有职权。其业务工作县革委办事机构暂时还不能全部接替的,各行政科局要本着精兵简政、减少层次的精神,采取业务相近的适当合并的办法,留下少而精的班子,在县革委的领导下继续办理日常业务,完成县革委指定分配的任务。通知还宣布:原县计委、物委、统计科合并称“国民经济计划工作业务组”;原县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合并称“农业工作业务组”;原县文教局、卫生科合并称“文卫工作业务组”;原县民政科、财税局、商业局、粮食局、工交局各留一个业务组,分别称“社会工作业务组”、“财政工作业务组”、“商业工作业务组”、“粮食工作业务组”和“工交工作业务组”。同时要求各业务组成立后,集中在一个地点办公。
1970年1月1日,县革委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经县革委研究决定分别更名为办事组、政治工作组和生产指挥组,与人民保卫组合称县革委“四大组”。
在县革委“四大组”设立之初和更名以后,各大组均下设了若干小组。其中,办事组设有秘书组、信访组、总务组;政治工作组设有组织组、宣传组、群工组、毕业生分配组;生产指挥组设有农业组、财贸工交组、综合组;人民保卫组设有治安组、侦破组、司法组和办公室。这些大组中的小组,作为县革委的二级机构,负责具体承办各大组的业务工作。在此期间,县革委还先后设置了大批判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改名为斗批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毛主席著作出版发行办公室、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专项工作机构,从而使县革委办事机构形成大组套小组、综合部门与专项工作机构并存的格局。
县革委办事机构设立后,原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除少数安排在县革委机关和各业务组外,其余按毛泽东关于“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作为学员于1968年10月28日和11月27日分别下放到县“五·七”干校基地原北门山县农场和唐河公社先锋水库。全县先后下放去干校的两批学员共173人,其中明确规定由群众监督劳动的18人。这些学员多系当时所谓的“走资派”、“保守派”和政历不清需要重新审查的对象。他们到干校后,一边学习,一边从事耕田种地、喂猪放牛、磨面推粉等农活,名曰“接受锻炼”,实则劳动改造。部分学员在后来的革命大批判和清理阶级队伍中,还遭到批判斗争和错误处理。
1969年下半年,随着被打倒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逐步解放和县革委机关、公社基层单位充实人员,下放去县“五·七”干校的学员才开始陆续调离干校,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