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以沈某某案为例,共同分析探讨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但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应如何固定证据和认定事实。”近日,“乡案县审”精品案件学习交流会上,丹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王军以案释纪,就顺龙乡柏木村村民沈某某泄露畜禽粪便到河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一案向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着分享交流。
为加强县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质效,丹棱县纪委监委深化探索“乡案县审”工作模式,明确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一审理乡镇纪委所办案件,解决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力量薄弱、操作程序不统一、案件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
要保证“乡案县审”质效,程序规范必不可少。丹棱县纪委监委细化操作程序,绘制“乡案县审”工作流程图,从初核受案、审理谈话、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案卷文书入手制定审理文书模板。同时建立“审评改”同步机制,促进案件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保证审理质效,不断提升案件办案质量。
“反馈审理意见后,我们会跟踪监督处分决定作出和执行情况,督促乡镇纪委及时报备,避免审理意见不落实、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发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田永华说道,近2个月以来已向乡镇纪委反馈问题20余个。
为解决“乡案县审”逐步推进后,案件审理室“案多人少”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明确3名审理专职人员,从各乡镇抽调经验丰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骨干力量组建案件审理人才库,入库人员轮流参与案件审理,在实战中持续提升办案能力。
“彭某某案,没有调取前科资料和干部履历,应尽快补充完善资料。”审理新人张鑫莲通过学习精品案件、审理业务培训一段时间后,在集体讨论会上对案件提出合理的审理意见。截至目前,已有30余名像她一样的审理新人完成了“蜕变”。
“今年以来,共审结‘乡案县审’案件26件26人,无一起申诉案件。”丹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探索“乡案县审”机制,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