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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逗硬考核惩处 严防“灯下黑”
来源: 发表时间:2017-06-20 15:49 【字号:  

健全完善乡镇纪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干部年度考核和目标绩效考核纳入县纪委统一考核,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逗硬化”差异化考核,对年度考核排名后2位且分数低于70分的,实行问责处理。健全乡镇纪检干部监督办法,邀请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县政协有关人员和特邀监督员,采取明察暗访、作风巡察、约谈等7种方式,对不敢担当,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乡镇纪检干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今年以来,开展作风巡察2次,明察暗访5次,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乡镇纪检干部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