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丹棱县开展党风廉政规范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对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进行详细规定,将主体责任制度化、具体化、程序化,形成了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质量体系”标准。
据了解,该县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建设以“1+3+X”工作模式为支撑,即1个实施意见统揽,指导标准、考核办法、考核细则3项机制推进,述责述廉、痕迹管理、公开公示等多个制度配套。指导标准从厘清责任入手,将“软任务”变为“硬指标”,紧扣单位实际,全覆盖制定乡镇、部门、村(社区)、学校、医院、县属国有企业6类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指导标准,将工作任务细化明确为6大总体目标、17项工作内容和288条具体标准。
“责任清单对推进党风廉政工作频率、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方式等具体工作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让领导干部对履行责任具体该做什么、怎么做清清楚楚。” 据丹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伍懿介绍。
同时,为推进责任落实,倒逼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该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纪实制度,根据责任清单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更新、全程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并将工作台账和佐证资料每季度报县纪委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