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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棱县委常委、副县长工作分工
来源:县委办 | 发布时间:10-08-21 11: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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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棱县委 丹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共丹棱县委常委、副县长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工业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常委分工负责制和党政一体化运行机制的要求,现将第四次修订的《中共丹棱县委常委、副县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请示汇报和联系工作,请按修订后的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进行。
附件:中共丹棱县委常委、副县长工作分工
(此页无正文)
中共丹棱县委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10年8月17日
附件:
中共丹棱县委常委、副县长工作分工
(2010年8月16日县委第十二届八十次常委会第四次修订)
钟维钦 县委书记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李 俊 县委副书记、县长 协助县委书记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工作。
夏荣升 县委副书记 协助县委书记工作,负责县委日常工作,政法稳定工作,统筹第三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受书记委托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事项。分管政法系统,县委办公室、县保密局、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机要局和县委机关党委,县城管办、县文体旅游局、老峨山管委会、商务局、三产办、市场服务中心,丹棱陶瓷建材产业园区管委会。
彭红勤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财政收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和政府投融资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县政府金融办公室、新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粮食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机关党委。联系县人大常委会。
齐 勇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工业园区管理和金融工作。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物价局、县经济委员会、县节能中心、县钾钠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供电局、县农业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和县信用联社。联系县政协。
谭福轩 县委常委 负责全县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九龙山旅游开发建设工作。分管县委组织部、县委党建办公室、县委老干部局、县人事局和县机构编制办公室、县委党校。
李学权 县委常委 负责统战和群团工作。分管丹棱机械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委统战部、县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办公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和县工商联(商会)。
李树明 县委常委 负责政法稳定工作,负责龙鹄山旅游开发建设工作。分管县委政法委、县委维稳办、县综治办、县委防邪办、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群众工作局和县政府信访局。
纪洪涛 县委常委 负责全县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和国防动员工作。
陈 剑 县委常委 负责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社会事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研究室、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新闻中心、县文联、县社科联、县教育局和县广播电视局。
丁全洪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四川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园区创建工作,分管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园区办公室、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县科技局、县知识产权办公室、生态循环农业园区、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园区。
侯锦平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分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寿保险公司、县财产保险公司。
骆仕明 县委常委 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和交通发展工作。分管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交通局、县公路养护段。
李红兵 副县长 负责全县社会事业发展、邮政通信工作;负责中国西部农村信息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分管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网通公司和县铁通公司。
杨 华 副县长 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负责全国农村生态文明家园试点县建设和四川省农村沼气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分管县农林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水务局、县农机局、县移民办公室和县气象局,县扶贫办公室。
何玉花 副县长 负责全县就业促进和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分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老龄委、县残联和县档案局。
王 风 副县长 负责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协调工作;分管县招商局、县烟草公司、县盐业公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李文彬 副县长 负责全县公共安全、城乡建设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天然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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