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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骆仕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县委办 | 发布时间:10-08-20 10: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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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棱县委 关于骆仕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工业产业园区党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接市委《关于骆仕明同志任职的通知》(眉委〔2010〕236号),市委同意: 骆仕明同志任中共丹棱县委委员、常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中共丹棱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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