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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骆仕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县委办 | 发布时间:10-08-20 10:30:25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中共丹棱县委

关于骆仕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工业产业园区党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接市委《关于骆仕明同志任职的通知》(眉委〔2010236号),市委同意:

骆仕明同志任中共丹棱县委委员、常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中共丹棱县委

20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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