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积极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的意见
来源:县委办 | 发布时间:10-08-06 11:40:02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中共丹棱县委 丹棱县人民政府
关于积极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工业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和谐丹棱建设进程,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普法办〔2008〕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眉委发〔2010〕11号)精神,现就全县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全县人民的强烈愿望,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根本转变,发展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做好创建工作,有利于巩固丹棱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五五”普法成果;有利于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责任感与自觉性,提高丹棱法治化水平;有利于提升丹棱综合实力,为加快发展、造福人民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治文化为目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有步骤地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逐步把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各项权益的保障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规范有序运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我县综合实力,为推进“活力丹棱、繁荣丹棱、大雅丹棱、和谐丹棱、田园丹棱”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全国法治县的创建,构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企业依法经营、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监督网络健全的“法治大格局”,基本实现民主政治、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的“法治化”,增强公民依法维权意识,规范公民依法办事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我县进入全省、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依法执政体系建设
坚持党委核心领导,健全党委(党组)集体领导制度,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扎实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保障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依法执政教育培训,确保各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
(二)推进法治政府体系建设
进一步巩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通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监督和决策失误追究机制,进一步突出制度建设;采取深化政务公开、阳光行使审批权、政府工作亮相公众、严管重点领域的权力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减少管理层次、压缩办事时限、办好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保障群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权利和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畅通公众与政府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法律救助渠道,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信访案件,加强行政调解,进一步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人本法律观,强化科学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公共效能,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保障群众利益。
(三)推进法治环境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治安违法和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切实加强群众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体制,保证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素质教育,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事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法治丹棱建设。落实公证、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场所,方便群众办事;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健康发展。降低司法救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及时得到法律救助。
(五)推进全民学法体系建设
以全民普法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全社会广泛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环境。全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培训制度,会前讲法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广泛开展“一线学法”活动;大力推进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强部门法的学习宣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纲要》,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着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两委”干部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以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为基础,进一步促进市民法治观念的树立与法治行为的养成。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在文化事业发展中充分渗透法治文化,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建设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六)推进基层自治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村民自治、居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群众参政意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进程。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大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七)推进依法经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加强对自然人和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引导法律工作者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广泛营造社会诚信风气。加强金融监管,改善投融资环境。
(八)推进监督网络体系建设
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职能作用,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建议、批评、意见得到有效办理。强化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突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履职尽责。畅通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九)推进法治舆论宣传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电视台、《今日丹棱》、网站等媒体要开设专栏、开办专题,集中力量、版面、时段,广泛深入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好经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创建活动。创新各种载体,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以创建全国法治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对创建全国法治县的知晓度,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创建全国法治县,是全县政治文明建设中一项系统工程,县委对创建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全县要健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在总体方案指导下的分区域创建方案,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成立丹棱县创建全国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创建工作班子,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
(二)加强配合,突出重点
树立“大创建”意识,抓好全国法治县创建与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六五”普法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实现法治县创建与其他各项工作的相互促进,提高法治县创建的效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段实施,确定创建工作思路,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好与民生密切相关、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大事难事,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工作的成效。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和工作实效。
(三)加强保障,科学考核
建立健全法治县创建工作保障机制,配齐配强创建工作人员,解决创建工作所需办公场所和设施,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同时,研究建立科学的创建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规范创建行为。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促进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新闻宣传方面,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一年至少掀起两次高潮。在启动阶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新闻单位要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刊载重要文件资料和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各级各部门要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以创建全国法治县为主题的活动,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领域,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中共丹棱县委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10年8月4日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