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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丹棱县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县委办 | 发布时间:10-08-06 11: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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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棱县委办公室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丹棱县全国法治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工业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县级各部门:
为确保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规范有序运行,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丹棱县全国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钟维钦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李 俊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底远明 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夏荣升 县委副书记
李树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 剑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文彬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郑立新 县政协副主席
刘平然 县人民法院院长
何卫刚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王国川 县委办公室主任
鲁 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继东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易玉琴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光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新文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彭虹桥 县委督查室主任
石建伟 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局长
游明章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殷 泓 县经委主任
彭和均 县教育局局长
李志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周兴华 县民政局局长
吴朝禹 县司法局局长
程 林 县财政局局长
宋俊华 县人事局局长
叶晓梅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梁大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邹丽琴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李水泉 县卫生局局长
李 平 县广电局局长
邱含忠 县城管办主任
万玉忠 县政协法联委主任
陈建彬 县工商局局长
陈仲国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 柳 团县委书记
刘树容 县妇联主席
孙运康 县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志丹 县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彭小红 县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树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朝禹、彭再成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抽调。
中共丹棱县委办公室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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