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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201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政府办 | 发布时间:10-05-07 03:10:14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丹棱县201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0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县2010年秸秆禁烧工作以“领导力量不减、宣传力度不减、督查力度不减”的“三不减”为目标,按照“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罚”的原则,在以往禁烧工作的经验基础上,切实把禁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全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改善我县的大气环境质量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禁烧区域
1.丹棱镇:新桥村、板桥村、白塔社区、群力村、龙滩村、桂花村。
2.仁美镇:光明村、雄义村、中兴村、小桥村。
3.双桥镇:石河村。
4.杨场镇:狮子村。
三、工作目标
1.全县秸秆禁烧区内,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2.全县无因焚烧秸秆引发的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和重大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事件发生。
3.县农业部门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计划,减少农作物秸秆集中堆放面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四、工作措施
1.成立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禁烧工作。同时,禁烧区相关乡镇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到村、组,并落实专人负责。
2.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营造禁烧氛围。各责任乡镇和部门要集中力量巡回宣传,广泛印发《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0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通知》到农户手中,利用广播或宣传车进行宣传。
3.加大巡查力度。在农作物收获期间,责任乡镇、村、组要抽调人员组成巡查组,对划定的禁烧区进行巡查,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县环保局要抽调人员组成巡逻队,全天候对禁烧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制止违规焚烧秸秆的行为。
五、责任追究
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落实责任任务,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确保201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完成。对禁烧措施不力、宣传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禁烧区内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的,县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给予通报批评,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丹棱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丹棱县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齐 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汪海滨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陈作文        县环保局局长
  员: 王泽君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志伟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 平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赵 进        县农林局局长
徐 东        县交通局局长
罗 华        县农机局局长
          严忠池        丹棱镇镇长
          陈金舟        仁美镇镇长
          谌德友        双桥镇镇长
          彭 刚        杨场镇镇长
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陈作文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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