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领导讲话 >> 内容正文
丹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人大办公室 | 发布时间:10-03-09 11:05:19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丹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丹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平然
2010年3月1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丹棱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以来我院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以服务发展为使命、维护稳定为己任、司法为民为主线、“四率一例”(调解率、上诉率、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涉诉信访比例)为重点、队伍建设为保证、接受监督为动力,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纠纷案件904件,审结893件,综合审结率为94.4%;调解结案610件,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3%,各类案件综合调解率为75.4%,审(执)标的金额8971万元;协调党政、人大交办的综合治理维稳案件13件,参与行政案件执行和协调18件,办理并答复党委、人大关注的案件22件。为全县“两个加快”、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安定
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切实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权利,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加强对被害人的刑事抚慰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增强了与检察机关的工作互动,与县检察院相继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意见》等五个文件,切实开展相关工作和相互配合,完善和加强了法律监督。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引导公民学法、守法、护法,积极预防犯罪和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坚持公开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旁听个案审理,营造良好氛围。
全年无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7件,审结56件,审结率为98.2%。判处犯罪分子74人,其中,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1人,拘役6人,管制2人,免予刑事处罚7人,单处罚金4人,适用缓刑37人。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社会调节功能,坚持调解优先,突出“四率一例”,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
我院把调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地抓紧抓好。认真贯彻执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全面落实“四率一例”指标考核,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坚持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措施,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纠纷。严格执行审限制度,依法及时高效地审理案件。创新调解方法,实行先调后判。充分借助当事人的代理人、亲属、调解组织、乡镇村、组干部等民间和基层组织的力量,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妥善了结纠纷。
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03件,同比下降1.6%;结案289件,结案率91.8%;调解撤诉219件,扣除不可调案件25件,调撤率83%,同比上升6.8%,高于考核指标下限17.9%;上诉13件,上诉率4.5%,低于考核指标上限5.5%;改判2件,改判率2.9%,低于考核指标上限5.1%;发回重审1件,发回率1.4%,低于考核指标上限3.6%,全面完成了市、县政法委和市中级法院下达的“四率一例”目标任务。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支持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正的政务环境
坚持协调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积极开展疏导协调,妥善处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及时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建议,正确把握“支持与保护”的关系,尽可能以协调和解的方式化解行政纠纷,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行政审判社会效果的最大化。配合计生等部门,开展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工作,遏制不良的社会行为。
(四)强化立案信访工作,积极开展便民诉讼,及时排查处置涉诉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落实 “有诉必理,有访必接”的承诺,努力保障司法公正。规范立案管理,严格执行立、审、执分离的原则。加强立案大厅信访接待服务窗口建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便民服务活动,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开展诉前简易纠纷调处,努力打造便民诉讼的宽松环境。加强法律宣传,开展诉讼引导和诉讼风险提示。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妥善处置信访苗头。坚持定期排查涉诉信访,实行月排查、月报告制度,及时进行会诊处理;对于诉讼过程中的信访,落实专人接待回复,提前化解;实行定人、定时、定任务、定要求的包案化解责任制,建立有效预防和处置涉诉信访的机制,维护诉讼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五)强化审判监督,抓好案件评查,提高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认真执行《丹棱县政法部门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就是审判工作生命的理念,加强内部监督,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审结已生效的案件,逐件进行质量评查,实行月评查、月通报,限期整改。将评查结果进入个人执法档案,纳入目标考核和奖惩。加强审判管理,对发回重审的案件召开审委会研究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个案监督,随案发放司法廉洁监督卡,对诉讼参与人反映法官的审判作风、工作态度、案件处理、违法违纪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查处。通过内部和外部的双向监督,及时纠正问题,增强了法官责任心,提高了案件质量,也预防和减少了涉诉信访。
(六)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强化执行和解,努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央及时作出了集中清理人民法院执行积案活动的部署,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县上及时成立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理积案工作实施意见》。我院建立和完善了执行工作八项制度,对清理出的积案,特别是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实行案件到人、责任到人,限期执行;依法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评估拍卖等措施,穷尽执行手段;对拒不执行的11件12名被执行人在电视台予以曝光,将3件3名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债务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以解债权人的燃眉之急,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执行工作中,创新执行举措,采取宣传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大力推行执行和解;积极拓宽执行渠道,充分依靠基层组织的力量,加强与被执行人所在村、组干部或亲属的联系沟通,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全年强制执行案件159件,执行标的1991.9万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557件,结案标的4468.5万元;实施执行救助9件,发放救助金4.1万元。
二、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促进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我院在人民陪审员工作方面做到“三个加强”即:加强审判人员与人民陪审员的联系与沟通,增强互动;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技能;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费保障。我院在上半年报请人大常委会依法增选了人民陪审员4名。今年还将按上级规定增选4名。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促进审判工作效果,提高了调解率和服判率,增强了裁判的公信力,也减轻了法院工作的压力。在人民陪审员预算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我院以公用经费作补贴,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当事人容易接受调解的优势,积极拓宽人民陪审员工作范围,并将人民陪审员同时聘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执)各类案件47件,占诉讼案件8.4%,均为调解结案,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积极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努力促进大调解格局的建立
年初,我院被省法院确定为“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试点法院。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此项工作。认真贯彻县委、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分别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强化诉调对接的实施意见》(经县政法委转发全县实施)、《关于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实施方案》,创新了指导调解、邀请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立案调解等多元调解模式,实现了多元调解和全程调解。我县大调解体系建设及实行调解个案补贴的做法,我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取得的成效,均得到了省高院、市中院的肯定。一是充分发挥调解中心的前沿作用,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在我院内部立案调解中心的基础上,经县上批准成立了县司法调解指导中心,完善了“三大调解”工作体系,为调解中心选配责任心强、富有调解经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建立了全县人民调解员、法院特邀调解员网络库,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设立温馨调解室2个。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主动前移,遏制案件源头。我院年初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指定由富有办案经验的民事审判法官为指导员,实行责任到人,分片指导,加强与调解组织、调解员之间的联系沟通,积极协助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审理中,依法支持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机制,促进了民间纠纷的化解。参与、协调、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纠纷75件,占民事诉讼案件23.8%。三是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开展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全年委托调解49件,占民事诉讼案件15.6%。年初聘任了8名为人公正、群众基础好、热心调解工作、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的特邀调解员,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年,邀请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各类案件70件。把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结合并用。特别是一些单纯依法律处理效果不好的纠纷,报请党委牵头协调,开展联合调解。比如联合调处的张场镇苏某某与文某某房屋涉灾纠纷一案,入选《四川省法院系统大调解案例选编》,成为调解范例,并以此参加了最高法院举办的“能动司法与大调解”论坛。
四、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我院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常抓不懈。按照上级部署,先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为内容的三大主题活动,“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以“五个严禁”、“二个规定”为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举行廉洁司法宣誓、设立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签订“公正与廉洁”十项承诺等活动,培养干警的职业操守,维护队伍的纯洁性。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司法能力。强化干警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促进司法的公正性。严格要求,从严治院,强化管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干警和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实现了带队伍、促工作、保安全的目标。
五、推进法院基础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
我院积极争取上级和地方的支持,继续推进各项基础建设。建立了审判场所的安检和监控系统,“科技法庭”已经立项。以《四川省新增“两所一庭”建设方案》的部署和实施为契机,我院新增的杨场法庭正抓紧建设,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即将建成投入使用,更好地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各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政治保证,人大监督是基本的宪法原则。法院的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服从于、服务于县委工作大局,自觉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争取支持,确保公正司法、正确履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和沟通,邀请视察审判工作,旁听大要案件的审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人大要求查办和提出质询的案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积极完成县委中心工作和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过去一年里,我院积极发挥刑事审判的惩防功能、民商审判的调节功能、行政审判的协调功能、执行工作的强制功能、立案信访的减压功能、调解中心的疏导功能,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全面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初步建立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建设和谐丹棱、平安丹棱做出了不懈努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信访案件逐年下降,调解率稳步提高,民商事案件继续下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有效监督,政府及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
各位代表                                
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近两年新招录人员13名,案多人少的矛盾有所缓解,但要改善法官队伍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还待时日,新进人员须加紧培养,培训经费也还不足。二是,仍然有部分执行案件难以执结,不能得到有效化解。三是,基建债务较重,网络建设任务紧迫。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
 
2010年工作思路
 
我院将深入贯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三次会议和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县委“提速增效,追赶升位,掀起科学发展新高潮”这一工作中心,积极创新,勇于开拓,服务发展。
一、继续抓好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有效促进审判工作。
二、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继续严厉惩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的权益,为丹棱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继续抓好“四率一例”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使我院的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丹棱做出新贡献。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对接,促进大调解格局的完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的作用,加强对乡镇、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委托调解、邀请调解、指导协助调解、联合调解,着重调解结案,为促进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五、努力协调好行政纠纷,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六、继续做好立案、信访、司法救助、审判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
七、进一步抓好案件执行工作,维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权益。
八、抓好基础建设,争取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尽早化解基建债务。推进信息化建设,年内完成局域网建设任务。
九、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完成县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各位代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电子政务

--------
--------

专题报道

进入专题页面

进入专题页面

进入专题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