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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局:种子备案登记 确保大春用种安全
来源:农林局 | 发布时间:10-01-21 09: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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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anling
本报讯(刘敬宗 记者 左陈娟 文/图) 1月18日,记者获悉,为了切实加强主要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预防种子质量事故,确保大春生产用种安全,丹棱县农林局种子管理站与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目前正在抓紧时间对2010年即将流入市场的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备案登记(见图)。 据了解,该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要求所有经销商必须持有经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的《农业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经销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经销商,应当提供拟经营种子的品种、数量、来源及种子供应者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受委托方代销种子的,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代销协议书,委托方填写委托书及委托方的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同时,2010年,在该县境内销售的两系杂交稻,必须要有省种子质监部门检测合格的证明。对符合条件的,在收到业主材料之日起2日内将进行审核审查,审核合格的预以备案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答复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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