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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来源:政府办 | 发布时间:09-11-24 14:55:40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3.6  应急行动终止

    负责组织指挥的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以下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行动:

    3.6.1  新增出租车工作结束,预测影响稳定工作的情况没有发生;

    3.6.2  应急反应已获得成功或紧急情况已不复存在;

    3.6.3  全县出租车行业和运输行业保持稳定,不再有扩展或复发的可能。

    3.7  信息发布

    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的信息发布按照《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  调查评估

应急终止后,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对出现事件的原因、事故、损失、应急行动、效果、经验教训等进行评估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县政府。

5  保障措施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有关通信运营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有关应急通信线路、设备、实施等使用、管理、保养制度,确保维护稳定工作应急通信畅通。

5.2  应急力量和应急保障

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应急指挥机构收集本地区可参与社会稳定应急行动人员的数量、专长、通信方式和分布情况信息,建立应急保障队伍信息库。

5.2.1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应制定客运车辆调运预案,一旦出现应急情况保证旅客正常出行。

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配备应急专用交通工具,确保应急指挥人员、器材及时到位。

5.2.2  治安保障

全县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应急指挥机构要会同县公安局建立维控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保障应急行动的顺利开展。

县公安局要事前对应急现场提供治安保障作出安排,包括安排警力维持秩序,参与警戒和负责道路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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