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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丹棱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09-11-24 1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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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系统中断运行 2 小时以上,影响人数 100 万人以上。 (2)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或导致 10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3)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事件。 (4)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1)信息系统中断运行 30 分钟以上、影响人数 10 万人以上。 (2)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或导致 1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3)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4)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1)信息系统中断运行造成较严重影响的。 (2)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威胁,或导致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3)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危害的事件。 (4)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1.6 工作原则 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一般(Ⅳ级)以上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根据县信息化工作管理办公室(县委机要局)的建议和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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