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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丹棱县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09-11-24 1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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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先期处置 新增出租车正式实施后,当出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应急指挥机构要首先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3.2 分级响应 一般情况先由应急指挥机构组织行业部门实施应急响应;较大情况由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应急响应;重大情况报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3.3 应急指挥 3.4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参与应急的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防护,参与应急行动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不足时,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协调解决。 3.5 应急行动评估 为确保新增出租车工作的社会和行业稳定,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对已经开展的应急行动进行评估:调查影响稳定的人和事;判断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对重点人员进行控制、处置的措施;根据现场进行布控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影响稳定衍生出的新问题、新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根据评估结果和事态发展,对应急行动方案进行调整、完善,以便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取得最佳效果。 3.6 应急行动终止 负责组织指挥的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以下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行动: 3.7 信息发布 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的信息发布按照《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 调查评估 应急终止后,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对出现事件的原因、事故、损失、应急行动、效果、经验教训等进行评估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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