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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丹棱县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09-11-24 10:16:33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3.1  先期处置

    新增出租车正式实施后,当出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应急指挥机构要首先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3.2  分级响应

   一般情况先由应急指挥机构组织行业部门实施应急响应;较大情况由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应急响应;重大情况报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3.3  应急指挥

    3.3.1  按照情况的级别通知相关人员进入指挥位置;

    3.3.2  在已掌握情况基础上确定布控区域,明确实施布控任务与具体措施;

    3.3.3  调动应急力量执行布控、进行人车疏散;

    3.3.4  调动相关部门力量实施处置;

    3.3.5  建立应急通信机制,保持应急通行畅通;

    3.3.6  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指挥体系,指定现场指挥;

    3.3.7  需实施交通管制的,由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发布通(警)告并组织实施;

    3.3.8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添实施措施。

    3.4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参与应急的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防护,参与应急行动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不足时,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协调解决。

    3.5  应急行动评估

为确保新增出租车工作的社会和行业稳定,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对已经开展的应急行动进行评估:调查影响稳定的人和事;判断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对重点人员进行控制、处置的措施;根据现场进行布控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影响稳定衍生出的新问题、新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根据评估结果和事态发展,对应急行动方案进行调整、完善,以便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取得最佳效果。

    3.6  应急行动终止

    负责组织指挥的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以下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行动:

    3.6.1  新增出租车工作结束,预测影响稳定工作的情况没有发生;

    3.6.2  应急反应已获得成功或紧急情况已不复存在;

    3.6.3  全县出租车行业和运输行业保持稳定,不再有扩展或复发的可能。

    3.7  信息发布

    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的信息发布按照《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4  调查评估

应急终止后,新增出租车稳定工作应急指挥机构对出现事件的原因、事故、损失、应急行动、效果、经验教训等进行评估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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