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公文 >> 内容正文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09-11-24 10:09:31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三、认真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知识和道路安全宣传工作,使每辆车的车主、驾驶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道路安全的重要性,提前防范。切实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辖区内有多少车辆、非法营运状况,做到情况明确;国庆期间在车站或客运站点有安全监督员监督检查,严禁超载,严禁“三品”上车,同时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时出现的各类状况,确保稳定。

县交通局节日期间要切实抓好农村道路畅通整治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

县交警大队和县运管所要加强安全稽查和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监管,对车辆安全资质、驾驶员资格及载客情况实施严格检查,利用监控系统对客运车辆的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实施动态监管,对违规车辆严肃查处,决不留情。

县城管办要加大三轮车的管理,严禁国庆期间到县城范围以外载客。

县农机局要加强对拖拉机及其他农用运输车辆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严防国庆期间在乡村道路载客引发安全事故。

县维稳办要及时掌握道路运输安全状况,对因道路运输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要及时排除化解,杜绝引发不稳定问题。

县安监局在国庆期间要切实发挥好监管督促作用,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把全县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搞好宣传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县广播电视局和乡镇广播站要加强国庆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和广播等媒体滚动播出宣传片,在车站、广场、各场镇及城市主要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温馨提示牌等方式加强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声势,努力使运输安全深入人心,警钟长鸣,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国庆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 1 2 >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
--------

电子政务

--------
--------

专题报道

进入专题页面

进入专题页面

进入专题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