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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度丹棱县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09-11-24 10:06:53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生和村妇女主任应每12周督促待孕妇女按时服用一次,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7.流动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在城区的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在农村的流动待孕妇女发放叶酸。

8.信息报送。村医生和村妇女主任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按月上报;乡镇卫生院负责按季度统计并上报本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的统计信息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按季度统计全县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报县卫生局。

(二)健康教育

全县结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降消”项目,采用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有关宣传材料进行张贴或发放,广泛告知农村妇女预防神经管缺陷的有关知识和服用叶酸的有关政策,村医生和村妇女主任对准备怀孕的妇女进行面对面健康教育和宣传。

(三)人员培训

县卫生局组织对县级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卫生院组织对乡、村级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神经管缺陷的诊断、预防神经管缺陷的措施、叶酸的服用方法及农村妇女的随访、登记和信息统计等,提高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四、项目时间

2009812010731

五、组织管理

(一)机构职责

全县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要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管理科室和人员,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服务和管理工作要求。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并按要求进行资金管理和监督。

县妇联负责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乡镇、村级妇女主任开展有关健康教育、政策宣传和督导工作,并协助卫生部门进行摸底调查等,村妇女主任协助村医承担叶酸发放、随访、登记、信息上报等工作。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提供全县待孕妇女数据,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推动项目实施。

县广播电视局要积极开展项目政策宣传,报道项目实施信息

(二)监督指导

1.全县根据项目要求及项目进度安排,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导覆盖全部乡镇及村。督导内容包括:叶酸发放的管理及进度;叶酸发放的有关登记、随访及信息上报;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待孕妇女有关知识的知晓率及服药依从率;项目资金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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